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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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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6-09-24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甘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甘南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监察两项职能。

1、负责全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

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的领导下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党委、州委工作部门、州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州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委巡察机构、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情况变动情况及原因

(1)独立编制机构

2025年,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与上年相同。

2025年年末实有人数133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退休31人,遗属3人,其中退休人员较去年有所增加,调出人员增加。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度总决算收入93,814,990.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814,990.80元。

三、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总决算支出93,814,990.80元,按照大类分基本支出40,094,447.46元,项目支出53,720,543.34元。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636,057.97元,公共安全424.0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1,262.83元,卫生健康支出1,638,044.99元,住房保障支出2,679,201.00元。

其中:(一)工资和福利支出:29,537,452.49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7,571,099.21元;

(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1,113,299.83元;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3,206,638.93元;

(五)资本性支出:32,386,500.34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43,695.14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需基本支出相应有上涨。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6,5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26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6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5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124,354.00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接待费4,354.00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82人。会议费85,139.00元,培训费423,548.50元,我单位有保留车辆,需要随时出差办案,产生车辆燃油费、停车费及车辆保险费等费用,因展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提升百日行动,举办专题培训班25期、培训1600余人次,开展专业人才上讲台集中授课54场、培训2200余人次。突出实战实训,安排43名干部到重大专项、重要案件查办、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历练磨砺,上挂下派挂职锻炼14名,不断提升干部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今年职工外出参加业务培训次数增加。

第二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5年,通过自评,有22个项目,其中包括2025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共甘南州纪委办公楼取暖费,甘南州留置场所运行经费及陪护队伍工作经费,州纪委办公用房隔离改造及办公设备购置项目,2025年州委巡察办工作经费,州纪委汪学军抚恤金等资金,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展馆运行经费,甘南州留置场所陪护队伍伙食补助,甘南州迭部县留置分中心项目,6名退休干部职业年金,州纪委退休人员王鹤鸣建房费,州纪委优秀嘉奖1人,州纪委退休人员敏学文过渡性补贴和高寒补贴,州纪委加洋久美职业年金纪实等项目库。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7.11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2025年年初预算数3850.47万元,全年预算9603.19万元,全年执行数9381.49万元,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7.11%。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9.76分。

2、部门管理自评情况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一级指标部门管理下设6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合计100分,自评得分97.11分。

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025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4009.44万元,实际支出数4009.4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025年度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5593.75万元,实际支出数5372.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6.03%。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9.6分。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为加强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资金管理等各项工作,我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资金使用规范性:资金支出总体上审批程序合规、手续齐全,支出内容符合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政府采购规范性:2025年度各项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进行,程序合规、各项手续齐全,整体采购管理工作规范。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对管理机构及职责、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管理、资产处置等内容进行明确,并根据相关要求完成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经统计,部门纳入决算编报范围内编制人数133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133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100%,在职人员控制率符合目标值“≤100%”。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性:我单位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等,各项重点工作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3.履职效果

根据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履职效果下设4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合计90分,自评得分87.34分。

(1)部门履职目标

产出数量-办案监督次数:我单位按照年初预算计划按时完成本年度案件监督及指导工作,涉及监督县市及州本级案件指导次数达8次以上。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3.41分。

全巡察工作查办案件数量:根据年初巡察工作安排任务,合理规划本年度巡察工作细节,按时完成州委安排的巡视巡察工作。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4.55分。

成本控制情况: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以收定支合理规划资金的使用。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4.09分。

举报案件的处理及时性: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案件,针对上级转办案件处理及时。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4.55分。

(2)部门效果目标

保障部门运转:按照本年度预算收入情况,严控支出,保障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4.09分。

提高宣传纪检监察水平:在我部门宣传平台正气甘南上增加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范围,提高宣传力度。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4.09分。

(3)服务对象满意度

工作人员满意度:职工满意度逐年增加,指标分值4.55分,自评得分4.09分。

4.能力建设

根据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能力建设下设2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9.01分。

长效管理指标:中长期规划建设完备程度上,我单位做到及时补充,规划完备。指标分值3.33分,自评得分3分。

人力资源建设:根据纪检监察工作需求,2025年度为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业务能力,省纪委及州本级多次开展以视频教学等不同方式提高职工业务能力。指标分值3.33分,自评得分3分。

档案管理指标:我单位在档案管理方面做到仔细查验,逐个登记,登记账册。

5、绩效目标自评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及细化,我单位将各项资金严格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率,提高工作效率,为纪检监察工作保驾护航。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中共甘南藏族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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