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藏族歌舞剧院主要以民族舞蹈、音乐、声乐、安多“南木特”藏戏的创作演出,挖掘和发展民族歌舞艺术,藏剧艺术事业。
二、机构设置
甘南藏族自治州藏族歌舞剧院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单位财务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4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F03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607.2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4.0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607.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7.2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60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7.21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607.2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14.0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04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7.2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5.27万元,占76.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04万元,占12.24%;卫生健康支出124.04万元,占5.79%;住房保障支出178.87万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07.21万元,支出决算为2607.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5.27万元,支出决算为198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9.04万元,支出决算为31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2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2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87万元,支出决算为17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7.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52万元,下降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抚恤金、遗属生活费。
公用经费43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48万元,增长16.4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维修维护费及创排新剧目的费用增加。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6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268.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按照项目支出、转移支付、部门(单位)整体支出三类评价对象全覆盖的原则,自评价对象为:一是歌舞剧院整体支出自评;二是部门项目支出自评,其中包括1、大剧院维修维护经费2024:2、赵丽婧职业年金虚账记实;3、专项业务经费;4、专项业务经费2024。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1个部门整体项目、4个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31.14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331.14万元。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预期目标:提升办公效率,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经综合评价与分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3.83分,评价结果为“优”。
2、大剧院维修维护经费2024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169万元,全年预算数169万元,全年支出数1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演出质量,保障大剧院的设施设备正常运转。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3、赵丽婧职业年金虚账记实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预算数2.14万元,全年支出数2.1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调离人员赵丽婧已足额并按时享受职业年金虚账记实。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
4、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0万元,全年预算数150万元,全年支出数1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升演出设施设备的质量,保障演出效果。本项目自评价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5、专项业务经费2024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年初预算数10万元,全年预算数10万元,全年支出数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退休人员刘恺丰已足额并按时享受退休高寒补贴及建房费。本项目自评价得分96.67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开展了部门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