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中共甘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与甘南州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纪律检查、监察两项职能。
1、负责全州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州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州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州委工作部门、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市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州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州委的领导下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党委、州委工作部门、州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巡察工作。
4、负责全州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州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州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州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州全年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州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州委巡察机构、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州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省纪委监委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我单位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与上年相同。
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137人(不含遗属优抚人员),退休29人,遗属3人,其中退休人员较去年有所增加,调出人员增加。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① 在职人员相比去年减少7人,原因是本年退休人员增加,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单位存在提拔任用人员。
② 我单位没有离休人员。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和深化中国式现代化甘南实践的关键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以自我革命的斗争精神正风肃纪反腐,全力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州纪委常委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0次,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等主题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2次,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充分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新要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切实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履职之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州委工作要求,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州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授纪律党课9次,成立党纪学习教育宣讲团深入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宣讲解读《条例》19场次,邀请省纪委监委专家对州直有关部门75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条例》集中辅导,刊发转载党纪法规信息470余条,组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测试9批249人,在重要节假日向全州各级党员干部发送廉洁提醒短信6万余条。引导全州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严明纪律淬炼党员干部的“钢筋铁骨”、铸牢全面从严治党的“铜墙铁壁”。
始终保持反腐败战略定力,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清除存量。实现反腐败工作全链条力量有效整合。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强化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以优良作风引领全社会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把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闻令而动、依令而行,围绕“四个聚焦”,扎实推进中央确定的2项、省级确定的4项整治项目和2个专项行动,结合州县自定的10个整治切口,抓实办好15件具体实事。州纪委常委会18次跟进学习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十项措施”,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包抓联责任,推动集中整治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三、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4年度总决算收入47,158,201.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58,201.00元。
四、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总决算支出47,158,201.00元,按照大类分基本支出38,220,193.79元,项目支出8,938,007.21元。按支出功能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29,199.94元,公共安全453,534.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8,615.26元,卫生健康支出1,271,503.11元,住房保障支出1,939,782.00元。
其中:(一)工资和福利支出:27,707,168.06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27,685.73元
(三)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747,850元。
(四)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8,938,007.21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27,685.73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基本运行。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所需基本支出相应有上涨。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45,68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6,7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92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2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2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本年收入0.00元,本年支出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总额872,880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00元,接待费2,880.00元,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1人。会议费43,510.00元,培训费264,502.85元,我单位有保留车辆,需要随时出差办案,产生车辆燃油费、停车费及车辆保险费等费用,因客观原因,今年职工外出参加业务培训次数减少。
第三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2年,通过自评,有1个项目结果“优”。
(二)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1.绩效目标自评情况:根据绩效自评目的和内容,办公室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针对此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要求和规定程序,分项目支出、转移支付、部门整体支出三类评价对象全覆盖的原则,自评对象为:一是中共甘南州纪委整体支出自评;二是部门项目支出自评共19个,其中包括2024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中共甘南州纪委办公楼取暖费,州纪委车辆经费,2023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024年甘南州留置产所陪护队伍工作经费,甘南州全面从严治党展馆建设项目,州纪委退休人员普华甲高寒补贴,2024年州委巡察办工作经费,州纪委退休人员刘卫华职业年金,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展馆运行经费,2024年甘南州留置场所陪护队伍伙食补助,甘南州留置场所建设项目款,州纪委退休人员张元武、门慧林、侯喜贵、王鸣钟、建房费,州纪委留置场所取暖费,州纪委武庆军职业年金,州纪委退休职工祁伟高寒补贴等费用,州纪委办案经费,州纪委消防安全和办案安全项目资金,张栓平职业年金。
2、绩效目标自评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工作任务的增加及细化,我单位将各项资金严格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率,提高工作效率,为纪检监察工作保驾护航。
七、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