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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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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09-26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发展改革委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决策部及省州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州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州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州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州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州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州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筹推进全州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组织实施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州级预算内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州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指导全州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州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州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拟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组织推进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交通战备职责,对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完成州委和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规划、计划编制、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等工作。

(十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州发展改革委设下列正科级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文稿起草、督查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国民经济规划综合科。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组织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开放合作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建议。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取向及调控建议。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提出全州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并推动实施州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各类专项规划。落实国家、省上区域开放合作相关政策,周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举措。推进跨州区域经济合作。承担全州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

(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拟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拟订实施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城镇道路排水、垃圾污水处理及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重点污染治理和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拟订应对气候变化政策、规划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组织协调节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州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四)经济体制改革综合科。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建议,组织拟全州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专项改革方案,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州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支持民营经济提升竞争力。

(五)农村经济和地区振兴科。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协调制定国土开发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研究分析全州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改革有关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农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相关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权责内项目的审批、协调、指导工作。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及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协调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全州园区建设。统筹推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采煤沉陷区及独立工矿区综合治理。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承担全州西部大开发相关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科。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编制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提出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建议。牵头起草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项目目录建议。申报或安排国家投资、省级预算内、州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及党群机关、政法系统投资项目的审批及管理。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研究提出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建议名单,编制下达重大(重点)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计划协调解决重大(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的定期督查、信息报送、目标考核等工作,参与全州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监测研判重大项目动态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总规模及投向和结构优化目标,编制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负责政府国外贷款项目审批和全过程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指导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工作。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产业和经贸发展科。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全州工业和服务业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组织拟订全州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推动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权限内服务业项目的核准、备案、审批。负责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以及政府投资的重大信息化设施建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负责申报和审批、核准、备案自主创新、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项目。负责归口管理资金的安排。组织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协调创新体系建设。监测和分析市场状况,提出全州经贸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粮油、棉花、成品油等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州级粮油储备宏观管理。负责全州加油(气)站、油库的规划和布局建设。审批、上报经贸流通项目。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分析全州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问题。研究财政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州直接融资的发展思路和政策建议,推动全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推动全州制造业和科技型企业项目融资等工作。推动政银企协调对接,利用金融资金支持全州重大项目建设。拟我州国际产能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国际产能合作年度实施方案,承担与国外(地区)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国际组织之间的合作事宜,参与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果落实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重大涉外项目。

(八)社会发展科。负责组织拟订和协调实施全州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及协调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广播影视、旅游等领域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统筹推进全州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安排和管理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负责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综合研判全州消费变动趋势,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九)综合交通科。提出全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交通项目的整体布局研究全州综合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及改革措施,监测分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状况负责审批、审核权限内的综合交通运输项目组织协调全州综合交通运输项目前期及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统筹全州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全州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统筹全州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十)能源科。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行业的管理管理国家石油储备拟订水电、电网、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等有关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的预测预警、衔接能源生产供需平衡、信息统计和发展规划承担电力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拟订煤炭和油气开发、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等能源开发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有关工作协调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  

(十一)价格管理科。提出全州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建议研究拟订价格宏观调控措施和办法综合协调价格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定价听证和价格行政处罚听证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拟订或调整州级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负责对市场调节的重要商品价格分析预测和监管,规范行业组织和企业商品价格行为负责承办电力、热力、煤炭、新能源等价格管理工作。推进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调整州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开展重点行业、重要商品价格调查,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贯彻落实省政府管理的商品和要素价格改革任务。

(十二)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科。组织实施国家、省上管理的环境、房地产和服务价格政策制定或调整州政府管理的环境、房地产及服务价格负责全州价格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社会组织和服务行业的价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政府制定的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拟订或调整州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和事业性收费标准拟订道路(桥隧)车辆通行费标准负责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的清费治乱工作提出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思路和制定改革政策。指导全州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十三)政策法规科。组织研究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和文件,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起草发展改革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政策性文件、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相关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法制宣传、法制教育、依法行政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措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合法性审核。承担全州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经济技术咨询和信息咨询工作。负责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

(十四)中共甘南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秘书科。负责处理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综合协调州委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州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承担交通战备职责,对州委军民融合委员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导落实。完成州委和州委军民融合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甘南州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协调科(人防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州国防动员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等相关职能,牵头负责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承担州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相关日常工作。负责开展涉及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事设施保护等相关宣传教育工作。牵头拟定全州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防动员计划、国防动员实施预案,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和管理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等人民防空工程。负责对接落实动员需求,检查督导全州国防动员准备任务落实,协调推进全州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协调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协调开展全州国防动员潜力资源及装备调查核查。参与战略物资储备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核查工作。根据政府授权,协调做好民用资源国防动员征用与补偿有关工作。协调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协调推进全州国防动员领域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统筹协调行业部门推进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和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专业队)建设。组织训练演练,协助军事部门指导城市防卫建设。协调组织战时转产、扩大生产军品和武器装备维修保障任务。承担州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协助实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和恢复损毁的人民防空工程。负责全州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通信警报和信息化、疏散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求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人民防空的维护管理、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依法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相关经费和资产。负责有关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建设、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全州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审批相关工作。负责人民防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编制州本级相关经费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会计审核、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承办州委、州政府、甘南军分区和州国防动员委员会、州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2593139.18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124738.81元,下降48.3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和天津援建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2593139.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3139.18元,占97.39%;其他收入590000.00元,占2.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2593139.18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5651.18元,占90.32%;项目支出2187488.00元,占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003139.18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9744738.81元,下降47.3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03139.18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44738.81元,下降47.30%,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03139.1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2723.97元,占76.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3437.91元,占13.78%;卫生健康支出791164.97元,占3.60%;住房保障支出1375812.33元,占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492354.85元,支出决算为22003139.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35604.78元,支出决算为16802723.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下达了2024年全省重大产业项目集中开工活动费用计划。二是下达了部分重点项目前期费投资计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2465.33元,支出决算为3033437.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职业年金记实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0422.41元,支出决算为791164.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退休和调出人员各类保险支出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3862.33元,支出决算为1375812.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划转10人,住房公积金额度从原单位调剂,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05651.18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99076.89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4106574.29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662.00元,支出决算为3618.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2.00元,下降32.63%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0662.00元,支出决算为3618.00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52.00元,下降32.63%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06574.29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78065.38元,减少30.33%,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差旅费、办公费、印刷费等费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3333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83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5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337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0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0.0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3,涉及资金468.28万元。组织对2024年“十四五”藏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十五五”重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024年专项业务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重点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8.4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4年“十四五”藏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十五五”重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2024年专项业务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

    1.2024年“十四五”藏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十五五”重点规划编制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7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8.28万元,执行数为428.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 年度我单位全力推进我州重大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十四五”藏区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及“十五五”重点规划中所有项目前期及各类既有专项项目前期工作,保障全州各类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大力推进全州项目建设正常运转。

    2.2024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执行数为20,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 年度我单位已完成专项业务经费支付工作,资金支付及时,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2024 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4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执行数为0,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发放补助资金。主要原因:该资金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资金,物价上涨后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助,故未发放补助资金。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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