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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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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5-09-26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州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负责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州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县(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州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州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州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州政府行政诉讼以及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州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负责规划和推进甘肃省“12348”藏汉双语法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内设机构

甘南州司法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局、立法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审查备案与政府法律事务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共14个科室。另下设甘南州公证处、甘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甘南州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35名,工勤编制3名。现有在职职工33人,退休41人,遗属4人。

甘南州公证处事业编制11名,甘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职工24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Z03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04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F03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19.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8.85元,减少6.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下达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减少133.63万元,以及年度内人员增减等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819.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67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819.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67万元,占73.24%;项目支出487万元,占26.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91.67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128.85元,减少6.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下达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减少133.63万元,以及年度内人员增减等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85元,减少6.6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下达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减少133.63万元,以及年度内人员增减等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9.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429.71万元,占79.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60万元,占11.96%;卫生健康支出71.03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101.33万元,占5.5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8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81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4%。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4.71万元,支出决算为142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2024年度下达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减少133.63万元,以及年度内人员增减等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16万元,支出决算为2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2人;州公证处从4月份执行差额工资,从而财政负担部分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54万元,支出决算为7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2人;州公证处从4月份执行差额工资,从而财政负担部分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29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2人;州公证处从4月份执行差额工资,从而财政负担部分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7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年度内退休2人;州公证处从4月份执行差额工资,从而财政负担部分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2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5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压缩预算,执行“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厉行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31.4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4万元,增长366.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换执法执勤车辆一台,价值24.98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30.69万元,支出决算为30.69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3万元,增长432.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换执法执勤车辆一台,价值24.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2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9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换执法执勤车辆一台,价值24.98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71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决算数于预算数的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5万元,减少0.87%,主要原因是压缩预算,执行“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0.8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厉行节约,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减少18.18%,主要原因是执行“过紧日子”的方针政策,厉行节约。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92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55万元,减少31.8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人员退休、调动,落实过紧日子政策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会议多以过程视频形式召开。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09万元,减少99.05%,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控制培训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3.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及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整体绩效1,共涉及资金181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做了包括部门整体自评报告、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下:

1.“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8.02万元,执行数为1819.67万元,完成预算的93.4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甘南州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州发展大局和中心工作,坚持高起点谋划、多渠道发力、全方位推进,为护航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切实筑牢对党忠诚思想根基;二是科学深度谋划,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州工作;三是坚持统筹联动,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四是坚持普治并举,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五是践行司法为民,法律服务质效持续提升;六是坚守安全底线,维护社会稳定作用有效发挥;七是突出基层导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2024年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做好州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日常联络、组织协调和业务管理工作;二是全年共开展督查工作2次,办理法律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代理人(第3人)的案件数;三是各类案件均按时审理。

3.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我局积极开展法治调研和督查工作,全年工作完成及时,有效保障了行政执法体制的专业性。

4.2024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州公民法治意识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提升了人民政策知晓率,培训效果显著。

5.2024年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我局按时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二是认真监督人民检察院案件;三是做好人民监督员考核管理工作。各项工作完成及时,合理,达到预期目标。

6.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我局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各项工作按时开展,效果显著。

7.2024年行政复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我局通过开展法治调研和督查工作,有效提升了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加强行政应诉案件的指导,提高了全州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完成及时。

8.“冷周过渡性补贴及高寒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870万元,执行数为1.88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按要求完成发放冷周过渡性补贴及高寒补贴18870元,有效提高了人员生活水平。

9.“马桂梅、张光平2022年退休职业年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028025万元,执行数为14.0280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局2024年度通过职业年金发放,有效地提高干部养老水平,缓解国家财政压力。全年职业年金发放及时、到位。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年初预算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有力保障了我州司法行政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对于推动依法治州、法治建设返馈意见整改、政府法律事务、普法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律师工作、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附件: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决算批复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甘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上一条:2024年度 甘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
下一条:2024年度 中共甘南州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