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 号)《甘肃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甘财金〔2022〕24 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银保监局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甘财金〔2021〕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指导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切实维护农业保险市场秩序,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特起草本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适用范围。中央财政补贴品种、省级财政补贴品种、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种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均适用本指导意见。
(二)基本原则。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平稳发展、适度竞争、鼓励创新、绩效引导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的遴选主体、资格条件、标包划分和服务期限。
(四)遴选程序。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须采取公开遴选方式,对遴选过程中涉及的公告发布、评审标准,组织评审和评审方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过程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
《甘肃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指导意见》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