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根据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符合州情实际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具体办法、措施,并监督实施; 3、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4、负责拟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贷款额度; 5、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负责编制与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 7、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个贷、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稽核、财务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宣传等综合业务工作,实行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制度的“四统一”规范化管理运作; 8、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定期与委托银行对账、核账和结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年度利息; 9、对各县市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各管理部、各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按期汇总上报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统计报表; 10、承办州委、州政府、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为正县级全额事业单位,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严格遵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对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实行法人内部授权管理,实行全州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垂直管理运作。目前,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归集科、信贷管理科、会计稽核科、执法监督检查科、审计监察科六个科室,下辖合作、夏河、临潭、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八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甘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人数78人,实有在职人数7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副县级调研员1人,享受上一级待遇(副县)5人,科级干部38人,一般人员17人,工勤人员11人(其中高级工4人),退休人员19人,遗属9人,聘用人员47人。2019年我单位新调入职工1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9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1536.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29万元,公用经费394.4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1313.33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安排住房公积金管理支出(2210302科目)2817.72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1科目)20.6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9年部门安排工资福利支出(301科目)993.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科目)394.44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303科目)20.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0科目)1313.33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51.93万元,其中:“三公”经费0.33万元,会议费0.22万元,培训费51.38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33万元; 2、会议费0.22万元; 3、培训费51.38万元。 五、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4.4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66.5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度发放个人车补资金63.27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7.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2501.39万元,计提累计折旧612.80元,固定资产净值1888.59万元。 八、有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州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