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的部署,统一全州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对全州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
组织、协调、指导全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及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合全州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监督和指导州、县(市)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着重抓好政策指导、执法监督和宏观协调,保证政法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依法处理,督促依法办事,创造公正司法环境;
组织州、县(市)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积极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州、县(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指导县(市)政法委员会的工作;
承办州委和省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包括中共甘南州委政法委甘1个一级单位,下设6个正科级科室,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督导科、综治维稳一科、综治维稳二科、综治维稳三科。
核定科级职数11名。含州综治办、州维稳办、州610办、州法学会,核定编制37名(行政18名,事业17名,工勤2名)。实有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2人。
核定领导职数6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纪检组长1名,州综治办主任1名(兼)、专职副主任1名。
核定州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州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名(兼)、专职副主任1名,政治部主任1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5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4.8万元,公用经费157.6万元。
(二)项目支出
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13.3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101:基本支出:491.7万元;项目支出:13.3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中项目支出:1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234.8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6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1.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7.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8.9万元,会议费7.5万元,培训费0.8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2.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8.9万元;
3、会议费7.5万元;
4、培训费0.8万元。
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2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有关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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