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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部门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29 作者: 来源:

一、部门职责

中共甘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成立于1953年1月,简称中共甘南州委统战部,是中共甘南州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

中共甘南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向州委反映情况,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联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成员的方针、政策;落实州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州委同民主党派成员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州委委托,向无党派人士和民主党派成员通报州委精神;帮助民主党派成员开展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达赖集团等国内外敌对势力分裂祖国活动的斗争。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藏胞及国内亲属的有关工作。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各县(市)委管理县、市党委统战部长。负责联系州内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州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政治思想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州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各县、市和州直各部门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联系、指导州直统战系统各单位工作;领导州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内市、企对口帮扶协调工作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州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负责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州藏传佛教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各时期、各阶段法制宣传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拟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在全州藏传佛教寺院僧尼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宗教部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协助指导各县市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法制宣传资料的编印和法制宣传刊物的征订、发放工作。负责抓好基层法制宣传队伍的培训和阵地建设。指导、协助管理全州藏传佛教寺院的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进行分类指导。负责定期组织宣讲团深入全州各寺院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工作。完成州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州委统战部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州藏区办(副县级)、州藏台办(副县级)、民族科、宗教科、党外干部科、法制宣传科、经济联络科。截至目前共有在职职工29人,其中副地厅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5人,科级干部8人(含副科级)。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释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93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47万元,公用经费529.75万元。

(二)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3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89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275.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88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98.5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万元,会议费12.39万元,培训费58.17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3.2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4.74万元;

3、会议费12.39万元;

4、培训费58.17万元。

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减少了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有关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州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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