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部门职责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工程建设,住房保障及房地产管理等工作,具体如下:
(一)、负责拟订全州城乡规划、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州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承担规范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州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拟订全州城乡规划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州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指导和管理全州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市政测量和城市雕塑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合作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核准备案其余七县及重点镇的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审查工作。
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州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拟订全州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负责限额以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州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牧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五)、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八)、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州直、省属驻甘南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州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州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膈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负责拟订全州住房公积金发展规划、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监督指导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实施;负责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的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
(十三)、承办州委、州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内设10个行政科室和8个下属事业站办。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抗震办公室和人防办公室);村镇建设科;规划科;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科(建筑节能及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监管科;科教与执法督查科;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建筑管理站;建设工程执法稽查大队;城建档案馆;建筑设计院。人员编制情况为局机关39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机关事业编制20名、工勤人员3名。局属各站办46名。全局总计编制85名,实有职工人数83人。
部门决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10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96.5万元,公用经费282.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5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849.17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849.17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5年部门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1.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749.1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8.93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5年部门按经济分类,安排工资福利支出613.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2.51万元;基本资本性支出755.91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4.74万元,其中“三公”经费27.36万元,会议费0.38万元,培训费7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86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6.50万元;
3、会议费0.38万元;
4、培训费7万元。
五、当年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2015年初下达部门预算为65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2015年财政共下达拨款1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万元,项目支出749.2万元,政府性的基金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8.9万元。
预算与决算的差额总计1161万元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省级专项资金增加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财政拨款增加79万元,地方预算基本建设项目增加577万元元,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增加349万元,人员经费增加86万元。
2015年我局在预算执行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本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鉴于以上情况,我局在制定2016年预算时一定对2015年全年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运算,确保2016年预算的准确性,因我局工作性质不同,下乡较多,2015年差旅费占基本开支中商品和服务开支的34%,特请求财政2016年对我局公务费的预算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30%,以确保我局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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