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一、部门职责
单位职责范围及法律依据:甘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州城乡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建设,住房保障及房地产管理,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等工作。承办州委、州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党委办公室(妇委会)、行政办公室、城市建设科(抗震办公室)、村镇建设科、城乡规划科、住宅与房地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工程建设管理科(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办、建筑节能及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公积金监管科、科教与执法督查科、项目规划审批科、指挥通信科、工程计划科、监察室14个行政科室,有州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州建筑管理站(建筑业联合会)、州建设执法稽查大队、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州建筑设计院、州城建档案馆、州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等8个下属事业站办。局机关核定编制40名,下属事业站办46名。实有在编职工82人,县级干部11人(天津挂职1人),正科24人,副科12人,主任科员5人,副主任科员7人,科员19人,后勤5人。其他人员5人,天津挂职县级干部1人,借调4人,公益性岗位2人。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1096.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5.00万元,公用经费251.0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154.73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0301行政运行类支出 1089.61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85.37万元
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75.83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301 工资福利支出 640.50万元
30102 基本工资 151.70万元
30102 津贴补助 465.86万元
30103 奖金 22.94万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4.50万元
30302 退休费 84.35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 1.02万元
30309 奖励金 43.80万元
30311 住房公积金 61.23万元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10万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97.45万元
30201 办公费 6.79万元
30202 印刷费 3.20万元
30204 手续费 0.09万元
30207 邮电费 3.30万元
30208 取暖费 46.54万元
30209 物业管理费 7.56万元
30211 差旅费 107.31万元
30215 会议费 0.80万元
30216 培训费 1.35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 0.26万元
30226 劳务费 14.41万元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83万元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53.62万元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53.62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7.12万元,其中:“三公”经费7.1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1.1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6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0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100.9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加18.5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52.47万元。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有关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产生的消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Uploadfile/file/156713665946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