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依照甘肃省红十字会宗旨、性质,任务,指导全州各级红十字会加强自身建设,组织和开展各项红十字工作。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灾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和现场急救,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开展。举办与红十字会宗旨相符合的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
(四)组织学校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
(五)宣传《红十字法》、《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国际红十字运动的七项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宣传红十字会务知识。
(六)完成州政府委托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红十字会于1989年11月20日经(州政知字〔1989〕17号)文件批准成立,隶属于甘南州人民政府。现为副县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2012年1月起经费全部纳入州级财政负担。核定事业编制7名,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设会长1名(兼)、专职副会长1名(副县级)、秘书长1名(正科级),备灾救灾中心主任1名(正科级)。实有人员7人,退休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60.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工作人员1人,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4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9万元,占81.64.00%;项目支出19.45万元,占18.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5.9万元,增长40%。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工作人员1人,相应保障经费增加。其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01万元;住房公积金10.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2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06万元;行政运行121.8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44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工作人员1人,相应保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为部分办公费因经费紧张,当年未支出。公用经费主要用途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9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为部分办公费因经费紧张,当年未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无疫情影响上级单位公务出差恢复正常。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无疫情影响上级单位公务出差恢复正常。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甘南州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州级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4〕7号)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资金到位及时、预算执行 进度较快,圆满完成了预期目标,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3)
2023年,我部门预算支出项目为专项业务费、备灾仓库管理费及应急救护培训费、备灾中心配套建设及维修费3个。通过自评,3个项目最终自评结果为“优”。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专项业务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专项业务费项目年初预算数5万元,全年预算数5万元,全年执行数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专项业务费项目自评价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2023年,我单位计划组织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场次5场以上,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全州常住人口比例1%以上,同时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宣传活动5场以上,新增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登记50人以上。使得应急救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我单位组织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场次5场,普及性应急救护培训人数达到全州常住人口比例1%,同时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宣传活动5场次,新增造血干细胞志愿者登记178人。
(二)备灾仓库管理费及应急救护培训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备灾仓库管理费及应急救护培训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4.455万元,全年预算数14.455万元,全年执行数14.4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备灾仓库管理费及应急救护培训费项目自评价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为了救灾物资安全性,在备灾救灾中心配备救灾物资防潮防霉货架,保障备灾救灾中心正常运转。提升应急救护培训条件,使得应急救护知识进一步提高,受灾群众得到有效救助。
目标完成情况:在备灾救灾中心配备防潮防霉物资储备货架及灾害管理系统报灾专用电脑及多功能一体机,保障备灾救灾中心救灾物资安全储备并正常运转。为应急救护培训任务正常完成,培训救护员完整录入应急救护培训系统,配备应急救护培训信息系统录入专用电脑等。
(三)备灾中心配套建设及维修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备灾中心配套建设及维修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0万元,全年预算数10万元,全年执行数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备灾中心配套建设及维修费项目自评价得分98分,自评结果为“优”。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计划维修备灾救灾中心仓库,保障备灾救灾中心仓库正常运转。
目标完成情况:备灾救灾中心仓库铺设供水管道、围墙防护栏翻新,库顶及窗户防水维修入等,使得备灾中心仓库正常运转。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