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按照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南办发【2019】84号)精神,甘南州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3月29日单设为州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委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 组织制定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 组织制定全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 组织制定全州部分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疗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 制定全州部分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完善全州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
(七) 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 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际和省际合作交流。
(九) 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 职能转变。州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全州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南州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财务、资产管理、扶贫帮扶、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国际和省际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组织拟订全州医疗保障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全州业务培训。承担全州基金预决算、内部审计和基金监督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服务经办流程。制定本系统考核办法,组织实施全州年度各项考核工作。制定内控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州政府规章草案和标准,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拟订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医疗保障与医药管理科
拟订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医疗保障清单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应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完善定点药店进入和退出机制。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拟订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科学的医保支付方式,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申报全州医保医药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检测和和信息发布制度。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76.6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1.97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收入增加,单位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76.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6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7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7.32万元,项目支出349.2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876.6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21.97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收入增加,单位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97万元,增长16.16%。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收入增加,单位行政运行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14万元,支出决算为4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调离及退休业务,年初预算数较大。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4.52万元,支出决算为78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我单位本年度有多项重点工作推进。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66万元,支出决算为4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增人员,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4万元,减少8.7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有人员调离及退休业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临聘人员基本工资、医疗、养老、工伤等保险费。
公用经费42.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88万元,减少80.8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3年度将大部分公用经费归入项目经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 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其它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88万元,减少80.8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我单位23年度将大部分公用经费归入项目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6.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2.8%。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组织对“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甘南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整体良好,总体上各项指标都认真有序的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8万元,执行数为133.41万元,完成预算的53.8%。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主动公开所有“主动公开”文件,有效管理信息公开申请,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性和公开性,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医保政策文件和解读情况,向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报送亮点突出、问题鲜明的政务信息,医保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医保系统正常运行率100%,医保信息系统发生重点安全事件做出响应的时间≤60分钟,医保信息系统故障运行维护的响应时间≤30分钟,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监督检查覆盖率≥90%,医保人次培养合格率100%。
医保法治建设能力较上年提高5%,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较上年提高5%,经办机构服务能力较上年提高5%,医保综合监管能力较上年提高5%,医保标准化水平较上年提高5%,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有所提高,医保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和政策研究,配备医保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和政策研究的刊物、资料有所提高,医药价格政策全部落实和执行,医药招标采购政策全部落实和执行。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2021年年末至2023年年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使我单位原计划的医保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延迟,未能按时完成培训计划,致使年度资金执行率偏低。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提升甘南州医保局项目支出绩效工作:
(一)加强预算资金年度执行率。
(二)加强政策宣传,使社会大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逐步提升。
(三)加强医保业务能力提升。提升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强医保系统干部的医保政策及医保业务培训。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甘南州医疗保障局2023年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整体良好,总体上各项指标都认真有序的按要求完成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