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处理州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2、负责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3、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州上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地方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 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州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草案,推动州上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指导中央党、政、军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和地方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甘南州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8、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担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甘南州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来访接待科(对外称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来访接待室)、综合督查室三个职能机构。
2、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实有人数16人,退休5人,在职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工勤编制1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53.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84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增,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及办公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53.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3.59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53.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90万元,占92.17%;项目支出27.68万元,占7.8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53.5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5.84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增,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4万元,增长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调增,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20万元,占7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0万元,占14.73%;卫生健康支出15.39万元,占4.35%;住房保障支出29.89万元,占8.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0.64万元,支出决算为25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87万元,支出决算为5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调增,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调增,住房公积金基数有所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5.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2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工资调增,各类保险缴费基数有所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4万元,增长7.63%,主要原因是公务出差次数和办公耗材有所增加。公用经费主要用途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0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3万元,增长7.62%,主要原因是出差次数增加办公设施耗材购置经费增加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只召开了全州视频会议,无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未组织相关线下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以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作出具体批示14次,组织召开4次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州级领导积极践行“浦江经验”,在主题教育中每位州级领导结合联系点和分管领域,各包案处理1至2件“骨头案”“钉子案”,带头公开接访群众,现场接待群众,研究解决包案信访事项,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动全州领导干部下基层接访群众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州各级各部门主动扛起信访工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的工作局面。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业务费绩效自评结果。专项业务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以来,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对信访工作作出具体批示14次,组织召开4次州委常委会会议、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二是以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制,不断激发信访工作内生动力;三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大力度处置信访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信访积案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群众进京上访;五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重要契机,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理论学习抓常、抓细、抓实,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为重要契机,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推动理论学习抓常、抓细、抓实,用理论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我部门预算支出项目为信访工作保障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开支,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通过自评,该项目最终自评结果为“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