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州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州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立法工作的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3、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州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州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承办州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县(市)、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州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组织审定有关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负责县(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州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工作。
5、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州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州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县(市)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指导、管理全州判处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罪犯的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州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8、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10、负责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州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州政府行政诉讼以及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州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11、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2、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州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负责规划和推进甘肃省“12348”藏汉双语法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内设机构
甘南州司法局是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内设政治部、办公室、法治调研督察局、立法科、普法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州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审查备案与政府法律事务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社区矫正管理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共11个科室。另下设甘南州公证处、甘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甘南州司法局政法专项编制41名,工勤编制3名。现有在职职工31人,退休39人,遗属4人。
甘南州公证处事业编制11名,甘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在职职工27人。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Z03 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04 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Z01_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0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Z08_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Z1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F03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948.52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6.1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结转项目经费额度176.63万元;二是本年度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11万元;三是年度内增人增资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8.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8.52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2.89万元,占71.48%;项目支出555.63万元,占28.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48.52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96.1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结转项目经费额度176.63万元;二是本年度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11万元;三是年度内增人增资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6.19万元,增长11.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结转项目经费额度176.63万元;二是本年度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11万元;三是年度内增人增资等。(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592.96万元,占81.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85万元,占9.95%;卫生健康支出57.74万元,占2.96%;住房保障支出103.96万元,占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7.02万元,支出决算为194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38.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结转项目经费额度176.63万元;二是本年度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81万元,支出决算为19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出1人,死亡1人,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各类保险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79万元,支出决算为5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出1人,死亡1人,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各类保险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出1人,死亡1人,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2.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12.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5万元,下降4.83%,主要原因是年内调出1人,死亡1人,退休2人,人员工资减少、各类保险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8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5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结转项目经费额度176.63万元;二是本年度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1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7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4万元,增长27.05%,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业务重点都在基层,下基层督导、调研业务较多。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业务重点都在基层,下基层督导、调研业务较多。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5.76万元,支出决算为5.7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司法行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业务重点都在基层,下基层督导、调研业务较多。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5.2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普法宣传等业务指导、验收工作较多。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99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4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5万元,增长8.7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结转项目经费额度176.63万元;二是本年度下达的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度增加111万元,其中:夏河县王格尔塘司法所、临潭县古战乡司法所、合作市佐盖曼玛镇司法所进行了规范化建设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1万元,增长245.0%,主要原因是召开了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场观摩推进会议,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分析研判会议,全州律师工作会议等业务会议。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8万元,增长1724.47%,主要原因是年内举办了甘南州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班、全州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暨基层司法所长能力提升培训班、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红色教育培训等,培训场次多,人员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5.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5.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94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州本级共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48.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管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行政复议工作经费、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加快推进了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全面加强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州法律援助工作质效。加强对县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甘肃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甘南分中心作用发挥明显,2023年累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543件(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2.“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顺利完成全州“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验收,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突出国家工作人员、宗教教职人员、青少年、农牧民群众等重点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八进”活动。根据甘南州农林牧地域各不相同的特点,着力创建“一县市一特色”普法品牌,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营造了有浓厚涉藏地区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氛围。年内,建成法治长廊18个、法治文化广场8个、法治公园2个,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实体阵地150个,村(社)农家书屋法律图书室(角)198个。今年,全省法治建设和“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验收,经省统计局、省调查中心对甘南州“八五”普法工作社会满意度评估,我州取得全省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坚持担当实干,顺利完成了省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实地督查评估。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审查《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城区面山绿化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修订)》,提出意见建议13条。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甘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审查《甘南藏族自治州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甘南州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各类文件110件,提出修改意见94条。依法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报备的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登记,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政府法律事务34件,协助审查各类文件86件(98件次),参加信访案件联席分析会3次,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次,代理行政诉讼3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审结70件。强化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甘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具体措施》,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州直重点执法单位和各县市行政执法单位全面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组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10个,律师参与走访各类民营企业23家,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座谈会9场次,开展法治体检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92人次。组织1035名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议案件20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4.“行政复议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9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一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符合我州实际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加快形成规范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通报制度。每半年对全州行政复议工作特别是案件审理情况在全州范围内通报。三是完善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州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要继续加强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平台的操作与使用,确保案件审理线上线下信息同步。四是行政复议联系点全覆盖。在全州范围各司法所均建立贴近基层、方便群众的行政复议咨询点、联系点,进一步规范线下接收行政复议申请工作。 五是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完善行政复议证据核查机制,加大行政复议听证审理力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年内审结率。六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针对复杂、疑难、专业性强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提高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七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作用,加强对行政争议的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将调解和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办案的全过程。八是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抄告制度。根据《甘肃省行政复议抄告制度》规定,州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对纠错等各类需要抄告的案件及时向上级进行抄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5.“人民监督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度,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需要健全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州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各县(市)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具体实施。各县市司法局、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6.“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0.63万元,执行数为610.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在全州确定并全力打造合作市佐盖曼玛司法所、临潭县古战司法所、夏河县王格尔塘司法所等3个全省样板司法所,推动全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台阶。为各县市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购置办公设备,有效缓解和改善了基层基础设施薄弱的现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全州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办案的能力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降低行政复议、应诉纠错率。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坚持质效并重,加强与起草部门沟通,跟踪立法计划执行情况,严把合法性审查关,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持续优化“甘南司法”微信公众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栏”“法治甘南”专栏宣传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研究阐释、贯彻落实阶段性成果,带动全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在法治宣传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关注社会热点开展针对性宣传,系统展示新时代法治甘南建设的成就和生动实践,传播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该项目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下一步改进措施。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经综合评价与分析,本部门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9.02分,评价结果为“优”。
2023年,全州司法行政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123347”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思路为目标,紧紧围绕主动创稳主题主线,着眼“七项重点工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迈上了新台阶。
1、预期目标: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以“123347”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思路为目标,紧紧围绕主动创稳主题主线,着眼“七项重点工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州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实际完成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州委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加强全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深入推进依法治州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确定11件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彰显。二是顺利完成了省级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实地督查评估。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审查《甘南藏族自治州草畜平衡条例》《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城区面山绿化条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洮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修订)》,提出意见建议13条。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甘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审查《甘南藏族自治州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甘南州节约用水奖励办法》等各类文件110件,提出修改意见94条。依法对各县市、州直各部门报备的1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登记,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办理政府法律事务34件,协助审查各类文件86件(98件次),参加信访案件联席分析会3次,答复行政复议案件3次,代理行政诉讼3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4件、审结70件。强化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力度,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甘南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具体措施》,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对州直重点执法单位和各县市行政执法单位全面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万所联万会”等活动,组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队10个,律师参与走访各类民营企业23家,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座谈会9场次,开展法治体检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92人次。组织1035名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年初预算资金收支安排,有力保障了我局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推动全州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绩效自评结果将随2023年决算一同公开,确保符合各项规定。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