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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09-29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三)负责全州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州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牧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州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牧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州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州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州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州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州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九)拟订全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州表彰奖励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档案管理、信息综合等各项秘书事务工作;承办局党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负责来信来访、保密保卫、固定资产、公共关系、机关财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离退休干部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督促检查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办委员提案建议的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负责审核呈报以国家名义和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及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名义表彰奖励的个人与集体。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州委州政府表彰奖励事项(对党员和党组织实施的表彰奖励除外)。承担办理州政府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办理提请州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职责。

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力、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二)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核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编制全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规划;承担信息项目和统计管理工作;建设、管理、维护全州金保工程的运行和应用,负责信息技术人员、业务人员培训;参与拟订全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局专项经费和县市社会保险基金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州劳动保障目标考核工作;承担项目和经费管理工作。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拟订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评细则并组织实施,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的发布;协调拟订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计划,督查协调促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实施增长情况的评估和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就业促进科

将原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拟定全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州内外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审批全州性人才资源招聘会,指导县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等职责。

拟订全州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州创业、劳动者平等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服务管理;参与拟订全州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拟订全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电话工作。负责全州人社系统网络信息宣传,网络运行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热线,全州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负责全局“放管服”改革及政务服务管理等工作。

(五)劳务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承担甘南州人民政府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的行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工作。负责全州农牧村劳务输转培训和统计工作。制定全州牧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政策。负责劳务信息发布,返乡企业基地建设、劳务基地建设,开展劳务协作、劳务派遣等工作。同时,将原职业能力建设科全部职责划给劳务秘职业能力建设科。

(六)劳动关系监察与调解仲裁科

将原劳动关系与监察科、原调解仲裁管理科职能合并,成立劳动关系监察与调解仲裁科,并将原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州职业中介机构职责划给劳动关系监察与调解仲裁科。拟订全州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全州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州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甘南州职称改革办公室)

将原职称管理科与甘南州职称改革办公的职责全部划给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拟订全州专业技术人员开发、管理、使用、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州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拟订人事人才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全州人才资源规划,组织实施人才工程和高级人才的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各类专家、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州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并督促实施;指导全州乡土人才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事业单位管理科

负责全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实施全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档案信息管理科

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州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把好档案入口关,及时清理所缺材料并告知有关部门补充齐全;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档案材料的情况;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坚持经常性调研,及时了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定期向同级档案局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州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州高校毕业生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州直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指导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工资改革办公室)

  认真贯彻国家、省上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组织实施以及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的管理和完善工作;综合管理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及全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待遇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及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评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养老失业保险科

组织实施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办法;负责全州企业职工离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参保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和提前退休的审批;指导监督全州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拟订农牧村社会保险、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和村干部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整顿规范各项农牧村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牧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全州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失业保险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和完善失业调控、失业监测、失业预警机制应急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工伤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工伤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州工伤保险工作;制定工伤保险制度及推行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制定与调整;负责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认定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开展工伤预防、补偿和康复工作;承担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伤认定工作;拟订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实施细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730.54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51.64万元,减少36.5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和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730.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30.5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73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4.63万元,占49.45%;项目支出1885.9万元,占50.5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730.54万元。与年相比,各减少2151.64万元,减少36.5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和科目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0.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1.64万元,减少36.58%。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和科目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4.41万元,支出决算为345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03万元,支出决算为8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6%。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76%。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4%,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44.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0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3万元,减少1.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41.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92万元,下降37.77%,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和科目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相关经费年初预算为198.21万元,支出决算为28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5%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增长90%,主要开展的相关培训较上年增加。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7.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1万元,减少91%,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1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正常公务开支。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4个预算项目均为专项业务经费,专项业务预算执行率均达到100%以上,保障了社保业务、人才招聘、人事人才考务、劳动监察等业务的正常运行。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分项目进行综述)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社保业务经费、人才招聘会经费、人事人才考务经费、劳动监察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社保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年初预算保障单位运行经费支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及时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提升了工作效率,保障了社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人才招聘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年初预算保障人才中心工作正常运行,保障出差人员经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及时足额支付人才中心招聘会发生的各项费用。人事人才考务经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年初预算保障单位运行经费支付,组织考试至少400场次,安排监考人员1500人以上,通过以上考试提升州内人事职称,确保考试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及时足额支付考试考务工作发生的各项费用。劳动监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年初计划及时进行培训及办公设备购置,开展培训4场,上门监督检查单位数200个以上,专项行动开展3次以上,保障农民工劳务报酬,加强劳动能力执法建设。提升培训人员的满意度,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及进支付各项费用提升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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