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甘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工作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州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协调解决州直机关后勤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机关和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配置标准的执行工作;承担清查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监管、资产处置、年度审核、统计报告等工作;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绩效考评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稽查工作。
4.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用房建设,房屋维修,公共机构节能等专项经费的汇总,审核,上报,使用和管理。
5.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和国有土地管理工作;承担公共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建设监管、权属登记、使用调配;编制公共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
6.负责州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和建设工作;负责公务员周转性用房的项目汇总、审核和上报,承担集中建设和配售管理工作;负责维修改造危旧住房。
7.指导和推动全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定公共节能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节能工作的考评及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全州新建公共机构节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方案审核、建设监管、效果评价工作。
8.负责指定范围的领导干部和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协调联系州人民政府驻兰、驻京、驻藏等办公机构。
10.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综合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公共机构节能科等4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表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表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所以此表中无数字)
八、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支出,所以此表中无数字)
九、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83.9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7.63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人员经费增加;公用车辆运行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79.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9.64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9.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9.64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83.9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17.62万元,增长8.16%。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人员经费增加;公用车辆运行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7.63万元,增长8.1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基数增长人员经费增加;公用车辆运行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9.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5.52万元,占9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26万元,占3.72%;卫生健康支出54.90万元,占1.91%;住房保障支出111.95万元,占3.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79.64万元,支出决算为287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5.52万元,支出决算为260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7.2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90万元,支出决算为5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1.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43万元,增长10.47%,主要原因是因为工资基数增长,人员工资随之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取暖费、退休人员工资、冬装费、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公用经费141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3万元,增长9.7%,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差旅费、邮电费、劳务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854.24万元,支出决算为854.2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无差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4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854.24万元,支出决算为854.2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无差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4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14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无差额。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10.24万元,支出决算为710.2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相同,无差额。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24万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8.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车辆运行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2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23年度州政府行政中心后勤服务运行经费、公共节能减排和农牧新区办公取暖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州政府行政中心后勤服务运行经费成本控制率等相对比较完善水电暖缴纳次数及时,食堂维修保障健全;(2)公共节能减排项目成本控制率相对完善,节能宣传手册发放及时,大众节能意识相对提升;(3)农牧新区办公取暖经费成本控制率相对完善,取暖缴纳面积大于等于80平方米,单位正常运转工作保障及时。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州政府后勤服务运行经费、公共节能减排及农牧新区办公取暖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 “州政府后勤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食堂维修次数达到相对的工作量;二是水电暖缴纳次数达到正常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对应的问题出现,但我部门会加强自我工作的监督,积极按相对要求达到工作目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自我监督,积极对后勤工作提高相应的工作要求。州政府后勤服务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成本控制率等相对比较完善水电暖缴纳次数及时,食堂维修保障健全。
2. “公共节能减排”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节能宣传手册发放及时;二是大型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及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对问题出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自我工作的监督,积极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宣传做到保障及时,按时宣传,让大众节能意识有所提高。公共节能减排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成本控制率相对完善,节能宣传手册发放及时,大众节能意识相对提升。
3. “农牧新区办公取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取暖费缴纳面积大于等于80平米;二是农牧新区办公工作保障安全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相对问题出现。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自我工作的监督,积极对农牧新区工作的取暖工作实施保障,按时缴纳取暖费,让安保人员的工作正常运行。农牧新区办公取暖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成本控制率相对完善,取暖缴纳面积大于等于80平方米,单位正常运转工作保障及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结果详见:附件2。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应付款: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应付或暂收款项。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