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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甘南藏族自治州文化馆部门决算 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29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文化馆对城乡群众业余文化活动负有指导、辅导培训的责任。要提倡优秀的、催人奋进、弘扬主旋律的群众性活动,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注意娱乐性、知识性和思想性的有机结合,端正指导思想,为群众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2.主动与团委、妇联、工会、厂矿、企业、学校等组织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作好我州群众文化工作。

3.全面开展各项阵地活动,吸引大批群众参与,最大限度的发挥文化事业单位的公益性质。坚持常年性阵地文化娱乐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4.举办各类艺术培训班、座谈会、美术、书法、摄影展览等,培养群众艺术骨干,发展业余文化队伍,为繁荣我州群众文化服务。

5.注意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培养典型,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指导城乡群众文化工作的开展。 

6.继续进行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挖掘、申报工作,进一步组织人员收集、整理、建档,全面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承发扬优秀的民间传统艺术,建立完善民间艺人档案。对馆内所开展的各项文化艺术活动,建立档案资料。各项活动的档案资料,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搜集,交办公室归档保存。

7.广泛组织业务干部和群众,开展文学、戏剧、美术、书法、摄影等不同形式和种类的文艺作品创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群众业余创作水平。

8.重视城乡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业务人员全年下基层辅导人均不少于60天。

目前有6个部室、1个办公室、1个非遗保护中心。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文化馆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性文化事业科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内设六部一室一中心。具体如下:展览部、社会活动部、创作调研部、辅导培训部、数字信息部、志愿者服务部、办公室、非遗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13.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了0.83万元,降低0.1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职工有1人去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1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3.4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1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0.14万元,占73.38%;项目支出163.30万元,占26.6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13.44万元。与年相比,减少0.83万元,降低0.14%。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有1人去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3.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降低0.14%。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有1人去世。

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73万元,支出决算为613.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补发、财政拨入的抚恤金以及免费开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的拨付。

2.外交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国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4.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5.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6.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0.59万元,支出决算为48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工资补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99万元,支出决算为7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职工有1人去世。

9.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1.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2.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3.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6.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财政正常拨付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4.债务还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5.债务付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0.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13万元,降低13.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1人去世。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等,增长0.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是在职人员福利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5.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5,共涉及资金168.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7.51%。对2023年度0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二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免费开放资金和非遗专项资金项目绩效实现情况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二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①免费开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42.44万元,完成预算的84.8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了文化馆的日常运转;二是开展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文化下乡等;三是农村文艺人才培养、培训和队伍发展壮大,引领社会新风尚;四是支持开展业务活动,改善设施设备条件,举办业务,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五是多功能厅、展览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的免费开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只注重资金的申请和支出,而缺少必要的监管和监督手段,致使很多预算编制不能科学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科学的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体系,做到经费测算标准合理,使用分配比例协调;二是统筹兼顾,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监管机制;三是实现免费开放资金的透明、公开、公正使用,有效保障这笔费用的高效、合理、平安使用,促进文化馆事业的健康开展,从而达到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目的。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77万元,执行数为112.77万元,完成预算的94.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非遗保护的宣传,号召社会参与保护及传承;二是组织申报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承办非遗保护培训班;三是举办非遗骨干田野调查培训班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拨付不能及时到位;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单位主要负责人只注重资金的申请和支出,而缺少必要的监管和监督手段,致使很多预算编制不能科学实现。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立科学的专项经费预算编制体系,做到经费测算标准合理,使用分配比例协调;二是统筹兼顾,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每一个环节的监督监管机制;三是实现非遗保护资金的透明、公开、公正使用,有效保障这笔费用的高效、合理、平安使用,促进文化馆事业的健康开展,从而达到助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的目的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按照年初计划完成目标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免费开放经费: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政府举办并由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管理的地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免费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十四、非遗保护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用于补助地方的,适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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