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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28 作者: 来源:




2021年度

甘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州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州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公平交易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的责任。承担经营者集中反垄断行为调查职责,依法依授权配合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州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六)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七)负责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全州12315投诉举报指挥工作。指导州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州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州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州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承担酒类、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州酒类、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州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承担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申报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药品(含中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经营许可,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行政许可、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产品备案。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监督管理。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拟定和实施全州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指导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指导县市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州实施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州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全州价格诚信评价活动,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组织指导查处各类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二)负责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二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对外加挂甘南藏族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甘南藏族自治州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科、登记注册科、市场规范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科、科技与信息化科20个科室,均为正科级建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585.8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8.23万元,下降6.45%,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506.57万元、其他收入1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1.27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2536.9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8.87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524.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6.57万元,占99.29%,其他收入18万元,占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53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97万元,占99.21%;项目支出20万元,占0.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06.5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54.79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5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9.2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4.79万元,下降9.2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1.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7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大市场监管宣传及执法力度,支出经费相应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人员增加,增加离退休干部死亡抚恤金,相应保障经费增加。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87万元,支出决算为10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转退休,相应保障经费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24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年中部分人员调出,相应保障经费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433.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56万元,下降33.92%。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59万元,支出决算为2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5.37万元,支出决算为2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7.4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3.5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2.55万元,下降33.9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费类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40.26%,主要原因是各类培训活动的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9.4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我单位预算支出项目为4个,当年项目年初预算数263.4万元,全年预算数263.4万元,实际支出数263.4万元,执行率100%。通过自评,有4个项目结果“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二)绩效自评结果

公用经费及市场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执行率为100%。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9.4万元,执行数为18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完成2021年度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知识产权保护、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市场监管效能。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不能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单位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费全年预算数74万元,全年执行数7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本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进一步规范我州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企业食品销售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主要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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