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甘南州公安局是甘南州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受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及甘肃省公安厅的直接领导,肩负全州73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任务,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协助并指导全州七县一市公安局侦破大案要案,协助并配合其他公安机关来甘南境内侦办案件,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并为全州经济建设跨越式发展保驾护航。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2.组织、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3.负责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及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甘南州公安局下设23个支队科室,即国保支队、治安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网安支队、反恐支队、技侦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督察支队、法制支队、监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通信支队、政治部、办公室、信访科,审计科、纪委、警务保障科,情报中心、指挥中心等。州局本级2021年决算实有民警344人;辅警69人,退休41人。纳入部门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部门1户。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4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8.84万元,上升9.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其他公安支出增加。(本部分收入总计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186.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69万元。)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83.1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8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86.68万元,占100%。比上年度增加1037.47万元,上升9.3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其他公安支出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83.1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支出1085.34万元,上升9.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其他公安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224.9万元,占75.72%,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234.76万元,上升2.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958.27万元,占24.28%,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850.58万元,上升40.36%,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及其他公安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224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8.84万元,上升9.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其他公安支出增加。(本部分收入总计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186.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5.69万元。)2021年度支出合计12183.17万元,比上年度增加支出1085.34万元,上升9.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其他公安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5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83.1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5.34万元,上升9.7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其他公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11221.03万元,占9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57万元,占5.11%。卫生健康支出339.57,占2.79%。
1.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3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公安支出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4.92万元,支出决算为62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离。
3. 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8.28万元,支出决算为33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8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9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46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年中在编人员、辅警、陪护队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16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7万元,下降40.11%,主要原因是压减各类支出及辅警经费调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比上年度下降22.22%,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1%,比上年度下降21.58%,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7万元,比上年度下降21.58%,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比上年度下降39.08%,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双十条”规定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力争压减接待批次、人次。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4辆;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421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0.7万元,下降40.11%,主要原因是减少机关运行开支。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1万元,下降48.18%,主要原因是年内举办会议多采用视频会议等形式,减少现场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76.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86万元,增长127.09%,主要原因是新警及各类业务培训活动的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161.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1.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46.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32.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79%。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34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31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我局预算支出项目共涉及金额2958.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28%。通过自评,项目结果“优”。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457.47万元,执行数为2903.27万元,执行率为65.13%。主要产出和效果:中央转移支付业务经费和装备经费,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下一步改进措施,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不能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目前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公安业务费项目绩效: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业务费全年预算数43万元,全年执行数4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满分10分,得分1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本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如下:业务费主要用于禁毒工作开展、案件情报信息收集、教育宣传活动及办案业务经费支出等。
留置陪护队项目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年初预算为8万元,执行数为8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留置陪护队任务执行、安全管理,确保留置陪护队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五)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 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五、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十六、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十七、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