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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21-03-16 作者: 来源:


  1. 部门职责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州农业农村局)是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处级。甘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农办)设在州农业农村局,接受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州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州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州委农办的统筹协调。州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和省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 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州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州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州种植业等农业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和农业机械监理工作。

(六)负责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监督和标志管理工作。

(七)组织全州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州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州内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全州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编制州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州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对外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国际合作项目。

(十四)完成州委、州政府、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量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州农业农村局负责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3)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州农业农村局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州畜牧兽医局有关职责分工。(1)州农业农村局承担农业专业技术培训推广、职称评聘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监督管理。(2)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项目投资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会议活动、督查督办、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出境)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承担农业信息网管理等多媒体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改革科。负责全州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专项改革方面的政策研究、规划意见制定等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土地承包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州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农业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州深化农牧村改革、州农牧村“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提出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全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指导全州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走出去工作。拟订农业外资利用规划,争取农业外资项目并组织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州农牧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全州农业农村发展的投资、财政等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编制全州农业农村基本建设项目、财政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五)乡村产业发展与合作经济指导科。协调推进全州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起草促进全州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编制全州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规划。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全州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州减轻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州农牧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农村社会事业促进与科教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承担推动全州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农业科技创新、产业技术、基层农技推广等相关体系建设和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全州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指导农业教育、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业行业学会工作。

(七)种植业种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起草全州农作物种子、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组织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组织实施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指导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植物检疫有关工作。承担农业“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标志管理工作。

(八)农业机械化监管科。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安全生产。负责农机维修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指导农机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负责农机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九)农田基建管理科。提出农田基本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贯彻实施耕地保护政策,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乡村建设管理科。负责提出全州乡村建设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全州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起草农地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配套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村村级公益性设施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管理协调和管护机制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本部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州农业农村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部门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在职实有人数35名,其中(县级或相当于县级人数10名,科级或相当于科级人数21名,科级以下职工人数4名),退休人员18名,遗属人数5名。

三、2021年预算收支说明

  1.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750.4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72.41万元,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24.54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9万元,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4万元,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21.31万元,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4.09万元,2101199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8万元,2130101款:行政运行458.55万元,

    2)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业务费178.00万元,其中: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共享中心运行费50.00万元,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20.00万元,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30.00万元,甘南州生态农牧云平台服务费48.00万元,农牧村“三变”改革工作经费30.00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合计:34.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85万元,公务接待,1.07万元,会议费5.00万元,培训费27.00万元。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03.50万元,其中:办公桌椅6.00万元,邮寄费1.50万元,横幅、展板制作2.00万元,装潢、装修20.00万元,电梯、水、电、下水维修级维护20.00万元,台式计算机10.00万元,办公耗材8.00万元,办公用品6.00万元,打印机5.00万元,笔记本电脑5.00万元,印刷费20.00万元。

2020年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882.00万元,其中:网站建设、维护服务费10.00万元,汽车租赁服务20.00万元,甘南生态大数据平台服务费729.00万元,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编制费4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编制费20.00万元,甘南州生态农牧云平台服务费48.00万元,软件、系统服务费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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