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2.组织、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3.负责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及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预算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通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中心、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科、纪委、审计科21个机构。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我局预算收入为3126.26万元,全部为财政经费拨款。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安排支出3126.2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5.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59万元,专项经费62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度未下达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经费。公务接待费按照下达单位预算公务费总额的2%核算为11.11万元(公务费493.5万元+专项经费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0万元(38辆*5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3.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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