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指导全州各级妇女组织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上级妇联的要求,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指导、推进全州城乡各级各类妇女组织建设。
3、调查研究全州妇女儿童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反映、提出建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正确执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4、指导和推动全州农牧村妇女“双学双比”及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为我州经济建设做贡献。
5、指导全州妇女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的家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6、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提高全州妇女参政水平。
7、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
8、发展妇女儿童事业。督促政府同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9、加强与全州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开展联谊活动,促进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10、承办州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1、承办州委、州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甘南州妇女联合会为独立核算社会团体,内设机构5个,部门预算构成单位1个。现有职工14人,退休职工5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15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2.9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15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9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7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0.17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州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包括司机工资)。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蛋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2015年州妇联部门预算公开表(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