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2.组织、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3.负责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及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预算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通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中心、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科、纪委、审计科21个机构。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43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74.6万元,公用经费472.5万元,社会保障费用191.09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537万元,其中:禁毒工作经费20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0万元,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487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公共安全支出3247.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191.09万元,转移性支出53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248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4.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06万元,转移性支出537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度部门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219.79万元,其中:“三公”经费169.79万元,会议费20万元,培训费30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19.79万元,公务接待费按照不超过公务费总额的2%核算;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根据2015年度决算报表预算;
3.会议费20万元;
4.培训费30万元。
附件:2016年甘南州部门预算公开表
甘南州公安局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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