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30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4〕51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州政发〔2014〕87号)、《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质监行政管理体制的通知》(州政发〔2013〕187号),设立甘南藏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州工商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为:
(一)指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起草全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
(三)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州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四)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五)承担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七)依法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济活动。
(九)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十一)负责组织管理并指导商标监管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有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著名商标的推荐、初审、管理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全州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基层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五)负责全州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十六)承担协调推进全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
(十七)管理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所属协会的工作。
(十八)行政审批事项
1、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包括分公司);
2、企业法人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包括企业法人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非法人企业等);
3、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4、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5、广告经营登记;
6、户外广告登记。
(十九)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工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16年部门预算反映的是甘南州工商局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财务审计科、消费权益保护科(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商标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法规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合同监督管理科)、注册登记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信息科、甘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经济检查科)、双联办、中共甘南州非公有制企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甘南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工商行政管理学会。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873.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0.29万元,公用经费53.2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部门预算无项目预算。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9.91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6.83万元、医疗保障11.93万元、住房公积金44.82万元,转移性支出13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工资福利支出42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0.41万元,转移性支出13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19.6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9.68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6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9万元;
3、会议费5万元;
4、培训费5万元。
五、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与2015年相比预算无明显变动,因人员变动收入有所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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