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对民事、行政(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和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预防对策;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做好检察环节中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玛曲县检察院核定人员编制26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内设机构十一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翻译科、司法警察大队。2018年年初在职人员24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01.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4.31万元,增长4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费用较大,其中人员经费的增加、津贴补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1.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为501.1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4.31万元,增长44.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费用较大,其中人员经费的增加、津贴补贴增加;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395.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61.17万元,增长1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省直属之前县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直属后均得到保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6.35万元,减少4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中该科目中列为地方保障。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97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4.住房保障支出29.20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 0%。
2.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4.培训费1.21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6.机关运行经费48.04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24万元,原因是因司改工作要求,差旅费较之17年相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9.1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22万元,基本支出27.1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17.49万元,办公家具9.7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23.7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面积为9263.11平方米、价值 520.64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4辆,价值101.93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为三辆警车。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9.19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8万元,台式电脑4万元,便携式电脑4.4万元,彩色打印机1.6万元,一体机0.58万元,扫描仪0.26万元,碎纸机0.95万元,投影仪0.8万元,空调0.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4万元。办公桌椅9万元,文件柜0.7万元。其他项目类122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无专业性较强的名词可解释。
附件:玛曲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玛曲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