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提出议案;根据县委、上级检察院的指示、工作部署、确定检察工作任务,组织并贯彻落实;对本辖区重大刑事案件依法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进行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积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机构设置
县人民检察院现有行政机构1个,下设三个乡镇检察室,分别是玛艾检察室、郎木寺检察室、双岔检察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4.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2.47万元,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未省属之前县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4.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具体是:
(一)基本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基本支出594.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2.47万元,增长7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行政运行费用增加、未省属之前县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
(二)项目支出(不含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18年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公共安全支出463.4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亿元,增长 195.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未省属之前县级财政未保障的项目省属后均得到保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7.01万元,增长15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预算中该科目只列支了退休人员工资,而2018年预算中该科目中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34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4.住房保障支出36.46万元,因司改工作要求,2018年该项目首次纳入预算,与地方财政口径上有差异,无法通比。
(四)非税收入
2018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 0%。
2.公务接待费0.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我院未上划前,县级财政未按照相关标准拨付,省属之后按相关标准进行了接待费用的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62万元,增长1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公务用车年久预计维修费用将会逐年增加。
4.培训费0.9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6万元,下降63%,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要减少该项支出,合理安排人员学习、培训。
5.会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8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控制会议的召开压缩了该项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36.88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12万元,减少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49.4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232平方米、价值 414.32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5辆,价值94.39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2018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3.93万元,主要包括:(复印机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0万元,台式电脑2.5万元,书柜0万元,其他0万元,越野车0万元,办公桌椅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7万元,碎纸机0.8万元,传真机0.58万元,投影仪0.8万,照相机及器材 0万元,文件柜0 万元,多功能一体机0万元,笔记本电脑 8.25万元,沙发(含茶几)0万元。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附件:碌曲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碌曲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