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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24-02-06 作者: 来源:甘南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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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州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州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州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州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市州及州直管县预算的执行;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州和州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州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州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州直管县改革。

(四)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制定和实施全州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南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州政府采购制度。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州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州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州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九)管理州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州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州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二)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三)制定全州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四)行政审批事项

1、 公开招标以外的政府采购方式审批

2、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3、 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十五)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南州财政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预算国库科、行政事业科、农业农村科、绩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金融债务科。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州财政局核定人员编制93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60名,工勤编制5名。财政拨款供养人员128人,其中:在职人员80人,退休人员40人,遗属人员8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1);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2);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见附件表4);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见附件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7);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表(见附件表8);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见附件表9);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见附件表10),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见附件表11),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数合计2218.27万元。收入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2.28万元,增长6.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18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2218.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8.27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部门支出2218.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1694.35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数为294.05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预算数为93.6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数为136.18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2218.27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增加142.28万元,上涨6.8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合计为2218.2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50.07万元,项目支出468.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预算数合计2218.2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 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合1528.15万元,68.89%,其中:基本支出1226.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302万元;2010607信息化建设支出合计166.2万元,占7.49%,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项目支出166.2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合计73.45万元,占3.31%,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支出合计141.92万元,占6.40%,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合计7.71万元,占0.3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合计31.11万元,占1.4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科目支出26.03万元,占1.1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合计35.67万元,占1.61%,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支出合计0.86万元,占0.0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合计136.18万元,占6.1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州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1625.25万元,公用经费124.82万元,其中包括福利费9.02万元和其他交通费用67.8万元,专项业务经费468.2万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0.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5.2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1.41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公用经费除去福利费和其他交通费用为4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4万元,增长-4.76%,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等。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指标,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合计1551.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124.82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合计73.45万元。4、专项业务支出合计468.2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数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万元

4.培训费预算数为11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338.66万元,其中办公费18.94万元,印刷费4.0万元,水费3.05万元,电费6.5万元,邮电费6.0万元,物业管理费16.5万元,差旅费36.0万元,维修(护)费238.65万元,福利费9.02万元。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做了单位(部门)7个项目做了事前项目绩效评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当年项目预算数468.2万元。

十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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