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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协议供货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发布日期:2017-03-04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局委托甘肃中政招投标有限公司,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确定了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消耗用品、办公家具、定点印刷供应商。谈判小组于2016年6月2日确定成交供应商。协议供货期:2016年6月-2018年6月。第一包:计算机设备及其它,成交供应商10家;第二包:办公消耗用品。包括复印纸、信纸、其他纸制品;硒鼓、粉盒;中性笔、油笔、铅笔;文件盒等。成交供应商14家;第三包: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办公家具、单人床、档案柜等。成交供应商3家;第四包:州直定点印刷:包括内部文件、资料、文头、培训教材、表格、资料汇编等。成交供应商共3家。

同时,以《甘南州财政局关于公布2016-2018年州直单位协议供货商的通知》(州财采(2016)1号)通知州直各部门、各单位执行。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当认真履行招投标承诺,切实加强各项服务。成交优惠率是定点协议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承诺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优惠幅度,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超出政府采购价,必须保证同一品牌、型号商品的实际供货价格,在当地应低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

强调采购人必须保证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或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进行采购,对于采购事项变更应及时办理报批手续。采购人应建立健全协议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审批流程和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进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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