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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工作思维和方法 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专项考核
发布日期:2017-03-04 作者: 来源: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76号)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采[2016]2号)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督职能,加大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力度,构建公开、公正、公平的政府采购秩序,我办及时成立了检查工作组,落实确定我州的代理机构所代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九个方面的内容。对于进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办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违规干预采购活动等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对辖区内的社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专项综合考评,同时向州直有关采购单位、供应商发出了份调查问卷,广泛征求采购人、供应商对代理机构开展业务代理的意见和建议,力争让考核不流于形式,达到我们工作的预期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使各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能得到切实提升,有效地推动了全州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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