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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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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局(汇总)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5-09-25 作者: 来源:甘南财政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 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甘南办字〔201972号)文件精神,设立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务局,为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有: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负责全州河湖长制组织协调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

()拟订全州水利发展战略和研究报告,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
)负责指导农牧村水利、牧区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
)负责指导和组织安排全州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州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
)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合理配置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规划全州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州城乡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全州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州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各县市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负责防治水旱灾害,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早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指导全州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州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州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规划,负责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指导全州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依法负责全州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
十一)对全州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州水利统计工作。
    (
十二)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及招标结果备案。

(十三)行政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

2、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5、不同行政区域之间边界河流上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审批。

6、河道采砂许可。

7、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8、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方案审批。

9、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10、江河上防洪工程与其他水利工程水电站等建设项目签署符合防洪规划要求的同意书。

11、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堰审核。

1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13、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14、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5、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16、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和招标结果备案。

(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州水务局内设7个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建设管理和监督科、河湖管理科(河长制办公室)、水利水保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局属事业单位2个:甘南州水政服务中心、甘南州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参公事业单位1个甘南州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三)全额事业单位1个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公开0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2)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公开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表 公开0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7)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该表为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8)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该表为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公开09)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13.2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87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人员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31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3.2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313.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6.66万元,占52.72%;项目支出1566.54万元,占47.2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13.2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73.87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87万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3.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14万元,占11.9%;卫生健康支出100.49万元,占3.03%;农林水支出2195.87万元,占66.28%;住房保障支出127.40万元,占3.8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5.30万元,14.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48万元,支出决算为331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3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2.91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3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6.3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3人,退休人员去世4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9.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晋升、上级下达专项项目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2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3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上级下达专项及州本级项目前期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6.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7.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42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费支出减少。

公用经费7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3万元,下降6.89%,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62.59%,主要原因是上级督查检查减少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  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0.52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62.59%,主要原因是上级督查检查调研减少。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2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督查检查调研等公务支出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4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取暖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1万元,下降7.38%,主要人员划转其他交通费减少及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54万元,增长76.65%,主要原因是召开水利部门业务工作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9万元,下降45.33%,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业务培训资金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4.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甘南州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业务工作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4个项目类别,共涉及资金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4年度甘南州水务局、甘南州水土保持工作总站、甘南藏族自治州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水利业务费、河湖长专项工作经费、防汛工作经费、防汛信息平台专项维护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水利业务费、河湖长专项工作经费、防汛工作经费、防汛信息平台专项维护经费等1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水利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374万元,执行数为54.3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河湖长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防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防汛信息平台专项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度已对“部门整体”、“防汛信息平台专项维护经费”、“洮河干流梯级电站凌汛调度运行方案编制费项目”、

“甘南州跨县市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编制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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