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省财政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聚焦主责主业,聚力担当作为,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理财水平迈上新台阶,财政法治建设展现新作为,财政营商环境实现新突破,法治宣传教育呈现新面貌。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厅党组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制定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1+1+1”清单,每月开展一次集体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坚持做到常学常新,班子成员带头开展研讨,谈认识、讲体会,结合实际谋划提出务实管用措施,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汇报,部署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跟进问效督促落实,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工作全过程。
二、规范运行管理,着力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省财政厅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履行依法理财职责,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财税政策,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重大任务,全省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一是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依法依规抓收入,统筹财政资源保支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5亿元,增长10.6%,实现两位数增长;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8.5亿元,增长6.1%,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退税降费政策,优化留抵退税省级垫付机制,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270亿元。三是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在全国率先印发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提请省政府召开工作会议,会同省纪委监委印发监督贯通协调办法,与8家中央和省直单位建立协同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协同发力。扎实开展财会监督、预算执行、内部监督、会计和评估监督“四项行动”,严肃查处财政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将财会监督工作情况纳入市州和省直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持续规范权力运行,财政依法理财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我省做法先后在全国财会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2次交流经验。
三、完善制度体系,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省财政厅党组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紧抓不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厅机关连续第四年在全省法治建设绩效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1项法治建设调研课题入围获奖,多篇财政法治建设宣传报道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刊发。全年组织召开2次省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制定《甘肃省财政厅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梳理归纳七个方面71项具体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出台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重大政策和重要办法评估实施方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细则和法制审核工作规程,进一步完善了财政法治建设“1+N”制度体系。根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提请废止《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开展4次清理,全面梳理各类制度办法167件,按要求将27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上传至甘肃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严格做到“应审必审”,探索在厅OA发文系统中嵌入审查模块,确保厅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实行柔性执法、落实“三项制度”、精准执法监督的经验做法得到省依法治省办好评,在甘肃日报头版刊登推介。
四、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纵深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甘肃省财政厅“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数字财政建设、加强公平公正监管,扎实推动财政各项利企便民举措落地见效。以实体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探索构建“财政+金融”模式,加强财政政策资金与金融工具的统筹协同,创新扶持与服务方式,精准“滴灌”实体经济,全力打造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财政金融服务体系。二是按照财政部实施规范标准,编制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标准。三是大力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容缺受理、简化程序等政务服务“绿色通道”,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承诺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和企业满意度。四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扎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年共抽取31家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五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对2017-2022年万余份存档文件进行梳理,整理出100余份政策文件,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六是积极推进科研经费“放管服”,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激励政策,不断优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加快经费拨付进度、改进结余资金管理、提高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积极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
五、丰富载体形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落实《全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年度财政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财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组织全厅30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平台”线上学习、39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以学法实效促进工作依法落实。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宣传活动,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讲授民法典要义,阐释民法典精神,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能力水平。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宪法知识趣味问答、“万屏点亮宪法”等一系列活动,线上线下齐发力,不断提高宪法学习宣传实效。认真组织国家安全日、网络安全周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标语、张贴宣传挂图、滚动播放宣传视频等形式,积极营造法治宣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厅领导带队赴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有效夯实财政干部学守法用法基础。
过去一年,财政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对标建设法治政府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依然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财政管理活动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存在虚化弱化淡化、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监督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还不够完善;精准普法的力度有待加强,需要在财政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持续发力。
2024年,省财政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依法保障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统筹推进财政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运行。一是持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预算法定,认真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强化预算约束,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基本方针并长期坚持。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加强财会监督,严格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统筹抓好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实,建立健全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积极稳妥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二是切实在制度建设上加力提效,把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政策制度梳理,根据上位法修订变化和财税体制改革发展实际,全面梳理现行财政政策文件和制度办法,及时清理、调整规范,做好新旧政策的衔接工作,夯实财政制度基础。稳步推进政策制度评估,探索构建“制定-执行-评估-优化”闭环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强化财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三是严格规范依法行政,认真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健全完善监督领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财政工作人员公平、公正、合理行使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动态调整“两轻一免”清单,做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做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部署,制定财政部门实施方案,聚焦服务提质增效,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全省营商环境更优。五是增强财政普法实效,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特点,加强对预算部门、服务单位的法律法规普及宣传,进一步丰富渠道,创新方式,强化学习,做好宣传,着力强化财政普法宣传的深度和精度,不断提升财政普法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