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来源:中国财经报
2017年,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将保障中央政策顺利实施、维护中央政令畅通作为财政监督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方面发挥纠错作用精准发力查问题,严肃财经纪律权威;另一方面服务财政管理注重规范促成效,推进建立长效机制。财政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及财政部领导多次批示与肯定。
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
保障将钱花在刀刃上
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发出了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总攻令。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发出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责重山岳,时不我待。
财政扶贫资金用得怎么样、好不好,百姓关心、社会关注。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让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扶贫一线,用出精准效益。监督检查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组织开展了2015-2016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去年以来,我们精心组织开展了扶贫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扶贫战略落地实施。”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强调指出,扶贫财政资金专项检查是去年检查项目的重中之重,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这是中央实施扶贫战略以来,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的最大规模的检查,检查覆盖22个省区市的874个区县,涉及各级扶贫资金484.5亿元。
检查工作聚焦中央领导同志关切,实现了部际协调、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检查发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挤占挪用等问题资金31.17亿元。检查结果上报国务院后,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资金挤占挪用和闲置。
严肃追究责任,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监督检查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同时将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列出清单,移交中纪委和监察部进一步执纪问责。同时向社会公开15个典型案例和处理结果,以儆效尤,切实推动各地落实整改。
典型案例公布后,社会反响热烈。网友们纷纷留言:扶贫资金不是‘唐僧肉’,要严肃追责蝇贪巨腐,为财政部这项工作点赞!
“从已经公布的15个典型案例来看,此次检查收效甚大,震慑作用明显。”这位负责人透露,截至目前,已追回违法违规问题资金7.3亿元,对231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报及诫勉谈话201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与此同时,监督检查局制定下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推动建立扶贫资金全过程监管机制。
严肃财经纪律
做好中央部门预算资产财务管理的“体检”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管理改革,防止和避免财政领域乱象,2017年监督检查局组织对13家中央部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据悉,这次检查,是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各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有关部门进行的重点抽查。
“公帑不可靡费。重点抽查是对中央部门预算资产财务管理的一次全面体检”。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强调,《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各级政府要坚持过紧日子,中央部门要带头,坚守节用裕民的正道。但检查发现,中央部门仍然存在预算管理松弛、资产管理不严、财务管理薄弱等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国务院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存在问题,加强整改,严肃问责。
“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推进了预算财务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一些长期问题的解决,提升了预算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检查也促动中央部门严格预算财务管理,一些中央部门表示,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进管理规范,非常有必要。专员办反映,将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检查与基层预算单位预算监管结合起来,有利于专员办在中央部门预算监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更好地嵌入财政预算管理主体业务。
助力打造“阳光财政”
首次发布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
为促进《预算法》实施,2015年以来,监督检查局连续组织开展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向地方党委政府通报检查情况,点名批评连续未公开预决算的省级部门。2017年,首次向社会发布了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据悉,此举尚无先例。
多家新闻媒体为此发表社评社论。澎湃新闻社论指出,建立公开度排行榜,推动地方预算决算公开,让每一笔公共资金晾晒于阳光下,无疑是一次可圈可点的财政创新。审视这份榜单,各地预算决算公开程度一目了然,有利于保障公众对财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新京报》社论指出,较之民间机构发榜,权威部门发布榜单,对于“后进”的敦促价值更为直接,也释放出更强的治理信号。
检查情况通报后,2016年和2017年分别有28个、34个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的党政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强化工作、加强整改。
专项检查起到了很好的效果:2016年与2015年相比,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大幅减少,由9.3万个减少到1515个,降幅高达98.3%;地方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等各项指标的达标率均超过90%。
强化会计监督维护市场经济活力
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
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监管方式,改进监管工作,是财政部门改善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
“我们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选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会计执法检查,促进形成公平公开市场环境,推进落实国家“去产能”政策要求,扶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这位负责人举了一个实例:根据钢铁煤炭类公司证券市场的总市值排序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互联网企业百强名单,随机抽查10户钢铁煤炭类上市公司和10户互联网应用电子商务龙头企业,进行检查。
在进行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执法检查时,采取上下联动开展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检查。随机抽选1000余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切实增强社会审计机构服务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能力。
“2017年,通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各级财政部门处理处罚相关责任人员498名。通过检查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特别是在地方债务监管中,财政部首次对相关社会审计机构开出罚单,推动形成全方位、多维度地方债务监管机制”,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日前发布的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三十八号)显示,财政部对江苏省高邮市、洪泽县地方债发行过程中负有审计责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对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审计机构从业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为戒,提高守法意识,真正做到“恪守准则,不做假账”。
不断健全跨境监管合作机制,促进构建财经外交新格局,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和利益,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这项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展开。”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一是圆满完成金砖国家厦门会晤审计监管合作磋商。二是全面深化与美欧日等国家和地区的审计跨境监管合作,12月中旬与日本金融厅签署审计监管合作换函,为两国企业跨境发行债券提供便利。三是加强跨境监管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资产评估行业行政检查职责平稳交接,科学划分各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职责。在此基础上,开展财政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首次行政监督检查。
深化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
促进制度落地实施
加强内部控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内部控制是政府风险防控的重要制度性安排,也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财政部率先在财政系统内推行内控建设,先行先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体现责任与担当。
“强化内控制度执行是去年内控的工作重点。”这位负责人指出。为此,监督检查局(内控办)去年组织开展了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试行工作。财政部机关各司局及信息网络中心等28个单位进行自查评价,牵头单位对16个司局开展专项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局(内控办)对12个司局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形成《2016年度财政部机关内控考评工作报告》,得到财政部内控委的肯定。
通过开展内控考核评价,督促各单位提高内控意识,提升财政风险防控水平。同时,修订完善了《财政部机关内部控制考核评价办法》并经财政部内控委会议审议通过,着力构建多主体、多时点、多角度、全方位的内控考评体系,有效推动财政风险管控能力建设。同时修订印发《专员办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推进专员办内控建设。
与此同时,做好地方财政内控工作指导。对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工作进行摸底调查,形成《全国财政系统内控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制发通知,督促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内控建设。
内部监督(内审)和内部控制一样,已经成为财政部预防风险、查找“病灶”的利器。去年的内审,做到了常做常新:突出重点,优化方式方法,及时探照、查找问题苗头。
去年,监督检查局尽职履责开展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13家专员办的15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局认真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加强与内控检查、干部选拔任用检查等工作的统筹协调,实现信息交流与共享,发挥协同效应。印发《财政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推动建立内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
开展理论研究和制度建设
筑牢财政监督改革发展基础
加强理论研究是推进财政监督改革的重要途径。监督检查局充分利用部校共建平台,整合智力资源开展《现代财政制度下的财政监督理论与制度创新研究》、《财政违法行为责任追究问题研究》,发挥理论研究的借鉴指导作用。
启动《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修订。“现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实际发挥着财政监督基本法的作用”,这位负责人向记者强调说。该局将条例修订作为一项现实紧迫任务,组织部分专员办和地方财政厅局开展专题座谈研讨,经过努力目前条例正形成初稿。
做好《预算法实施条例》草案等法规的修订和意见征询工作,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加强对《监察法》草案、《财政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会计法》等待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研究,提出与财政监督法规相适的意见。
完善执法检查制度办法,促进依法行政。制发《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聚焦财政执法检查,厘清执法检查与预算监管、执法检查机构与业务管理机构的关系,明确执法责任及行为规范,推动执法检查依规开展。
记者:刘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