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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主责主业助力脱贫攻坚
发布日期:2017-11-17 作者: 来源: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组长  秦忙龙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是必须完成的历史性政治性任务。财政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也是脱贫攻坚最重要的“助推剂”。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将立足职责定位,擦亮监督“探头”,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作为监督重点,精准发力,推动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把握精神要义,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四次跨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指明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方法论、关键点、突破口和需要把握的问题。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把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坚决贯彻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对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的高度深刻理解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

强化责任担当,发挥“探头”作用。派驻纪检组要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位,就要充分发挥“探头”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多角度多层次发现问题。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依托财政业务力量,按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昌林同志提出的“五看”,坚持常规检查与专项巡查相结合,着力发现和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要创新方式方法,探索监督执纪与财政工作的最佳契合点,建立健全全过程财政扶贫资金监督工作机制,实现对财政监督的再监督,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提升履职能力,用好检查结果。脱贫攻坚是一场硬仗,考校着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结合“两查两保”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问题,逐一梳理排查,对存在的问题“零容忍”,实践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纪问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执纪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对反映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建立台账、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对涉及市县的问题线索,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及时移交,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切实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实落细,形成监督合力,实现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效果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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