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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能源车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8-08-30 作者: 来源:

日前,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政策一发布,奔驰第一时间跟进宣布,自2018年8月1日起,凡购买奔驰品牌20款1.6L以下排量车型及smart全系车型将立即享受2018年度相关适用期间车船税100%全免支持,真正做到“车船税全免”。

  通知明确规定,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以及燃料消耗量等标准,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其中,可以看出对于节能车的燃油标准逐渐都在递增,对于新能源车的续航里程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到消费者能享受多少实惠呢?由于在国税和地税合并之前,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因此不同地区缴纳费用的标准不一样。以北京市为例,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车每年需缴纳420元,按照《通知》,符合节能乘用车的相关标准后费用减半,每年可少缴纳210元,按照10年的使用期,共少交2100元的车船税费用。对此,业界普遍认为,与此前的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相比,此次优惠的幅度并不是很大,但车船税的减免具备持续性,加上购买贴上节油标签的减免税车型本身就省油,必将刺激新能源车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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