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是国家新《预算法》出台的重要改革举措之一,按照新《预算法》,目前州县地方政府债券统一实行由省级财政代发后转贷地方政府的管理模式。按照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州、县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州县各级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1月中旬,2015年全州地方政府债券代发转贷工作顺利完成。
2015年,省政府共转贷我州地方政府债券5.4亿元,其中: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3.6亿元、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3.6亿元、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1.8亿元;偿还以前年度历史存量债务的置换债券2.1亿元、2015年公益性项目建设新增债务3.3亿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券4.99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的专项债券4100万元。
为做好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代发工作,从2014年开始,州县财政部门及时向省财政厅汇报工作进展,加强与发改委等项目主管部门的衔接配合,先后开展了地方政府历史存量债务清理上报、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需求摸底、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资金下达等多项工作,推动了全州地方政府债券代发转贷工作的有序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