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职能职责,深入开展好财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财政发展环境,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全州财政系统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现将甘南州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财政系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
(二)在会计、政府采购等领域利用黑恶势力围标、串标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行为犯罪;
(三)骗取、套取、侵吞、冒领扶贫资金、惠农政策资金的黑恶势力犯罪;
(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村霸”,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犯罪;
(五)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领域非法高利放贷、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骚扰等非法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
(六)非法集资发放民间贷款,以及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行为;
(七)其他黑恶势力犯罪。
二、举报方式
1、信件举报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扫黑办,邮编747000;
2、举报电话:0941-8213659(州财政局扫黑办);
合作市:0941-8232889; 夏河县:0941-7126039;
碌曲县:0941-6621107; 舟曲县:0941-5122168;
玛曲县:0941-6121900; 临潭县:0941-3121499;
卓尼县:0941-3621433; 迭部县:0941-5622046;
3、举报邮箱:GNZCZJ@163.com;
甘南州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欢迎全州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族各界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对如实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严肃处理,并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公告
甘南州财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