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22年6月,我省与浙江省签订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协议,拟由我省向浙江省调剂建设用地指标1.67万亩。2023年9月,自然资源部最终核定我省调出节余指标1.29万亩,浙江省应向我省划转调剂资金38.58亿元。
经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多次对接沟通,目前浙江省已分3次向我省划转调剂资金35亿元。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核定的各县区调出亩数和规定标准,省财政厅分三批将35亿元及时分配下达24个县区,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先保障安置补偿、拆旧复垦、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及农业农村发展建设等,为相关县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金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