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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84号提案的答复 | ||||||||||||||||||||||||||||||
2023-10-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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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84号提案的答复
孙军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1年起,全省实行了财政直管县体制,州本级现阶段基本未享有直管县各项收入划分,省直管县的各项财力核定、各类转移支付测算分配均由省级统筹负责,州本级亦分配权限。按照近年来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环境保护与治理事项属于中央、省与县级共同承担财政事权。 鉴于您提出的三条建议,一是州财政局将继续积极帮助舟曲县沟通协调省财政厅,力争上级加大对舟曲县的生态功能转移支付增长幅度。二是积极参与沟通与探索,加快向上争取反馈横向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的必要性,特别是对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水源地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的设立,涉及区域跨越市州甚至省域,建议将此事项反映至省级人大层面予以解决。三是环境保护与治理事项属于中央、省与县级共同承担财政事权,生态环境领域的改革方案,中央、省、州均已出台,明晰了各级政府的权责及财政事权划分情况。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吉老 联系电话:0941-8221533)
甘南州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抄送:州政协、州政府督察室 甘南州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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