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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1号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 ||||||||||||||||||||||||||||||
2021-10-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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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关于对州政协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1号 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王宏林委员: 关于您提交的“关于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由于州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小,再加上财政省管县体制等原因,州财政局在确保“三保”的前提下,争取今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按照提案要求尽可能解决部分工作经费,力争逐年提高补助,为甘南野生动物植物疫源疫病防治提供保障。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 彭德玺 18809416118)
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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