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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
2023-10-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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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63号建议的答复
拉毛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落实环卫工人冬季御寒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1年起,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在全州全面推行。按照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有关规定,一方面州县财政彻底实行“分灶吃饭”机制,直管县辖区部门单位所需经费主要由省财政和县财政负责保障,州级财政不再安排工作经费,直管县财政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直接向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州级财力主要用于“三保”支出,州级财政可用财力极为有限。 因此,按照新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夏河县环卫工人冬季御寒补贴问题,主要应由夏河县级财政负责解决。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拉目加 联系电话:18809410019)
甘南州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抄送:州人大代工委、州政府督察室。 甘南州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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