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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62号建议的答复 | ||||||||||||||||||||||||||||||
2023-10-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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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62号建议的答复
马海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供暖企业采购燃煤价格给予适当调控、落实供暖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供暖企业采购燃煤价格调控属发改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建议提交上述两个部门办理答复此项建议。 对于供暖补贴政策的落实的建议,由于夏河县属省直管县,故财力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或项目性质的专项转移支付均由省财政厅进行分配下达。为此,下一步,州级财政将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以兜牢“三保”底线为前提,强化资源统筹力度,节约可用财力,尽力给予夏河县部分财力补助。同时,州财政局将继续积极帮助夏河县沟通协调省财政厅,力争上级加大对夏河县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力度,特别是增加固定数额补助中的取暖补助资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吉老 联系电话:13909412661)
甘南州财政局 2023年8月28日
抄送:州人大代工委、州政府督察室。 甘南州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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