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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10-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nnnn/2022-00001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2-10-10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关于对州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

第3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秀兰、杨海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学校供暖专项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甘南州财政运行对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依赖程度很大,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自给率不足5%,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各项支出高水平增长的情况下, 收支矛盾越来越大。在州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积极同省厅协调,争取资金,2022年,下达全州教育“三包”经费26118万元,其中4461万元为取暖补助资金,其中:全州学前教育取暖补助年补助标准350元/生,共计932万元(夏河县114万元);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取暖补助年补助标准200元/生,共计1952万元(夏河县227万元);全州中职教育取暖补助年补助标准350元/生,共计196万元;全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取暖补助826万元(夏河县92万元);全州普通高中教育取暖补助年补助标准320元/生,共计555万元(夏河县43万元)。

在今后的工作中,州财政一方面将继续发挥协调沟通、指导联络作用,做好“学校供暖专项经费”资金的汇报争取工作,力争使上级支持对该项工作的补助;另一方面州财政将尽量克服困难,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学校供暖专项经费适当的财力补助。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甘南州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联系人:吉老    联系电话:0941-82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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