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批甘肃省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文件
一、债券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第三批甘肃省政府债券发行总额260.1879亿元,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到期后一次性还本。
拟发行2023年第三批甘肃省政府债券概况
债券名称 |
债券期限(年) |
发行规模 (亿元) |
付息频率 |
还本方式 |
2023年甘肃省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一期) |
3 |
66 |
每年付息一次 |
到期一次还本 |
2023年甘肃省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二期) |
5 |
83.2195 |
每年付息一次 |
到期一次还本 |
2023年甘肃省政府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 |
7 |
110.9684 |
每年付息一次 |
到期一次还本 |
合 计 |
|
260.1879 |
- |
|
(二)发行方式
2023年第三批甘肃省政府债券通过招标方式发行。甘肃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机构为2021-2023年甘肃省政府债券公开招标发行承销团成员。招标发行具体安排详见《2021年甘肃省政府债券招标发行规则》、《甘肃省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3年甘肃省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一至二期)、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募集资金投向说明
按照财政部规定,一般债券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次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
拟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 |
债券名称 |
债券代码 |
债券期限(年) |
债券面值 (万元) |
发债偿还金额 (万元) |
到期日 |
一般债券合计 |
|
|
1,752,520 |
1,492,195 |
|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三期) |
16甘肃债03 |
7年 |
900,000 |
654,780 |
2023年4月18日 |
2018年甘肃省政府一般债券(一期) |
18甘肃债01 |
5年 |
660,000 |
660,000 |
2023年4月24日 |
2016年甘肃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一般债券(一期) |
16甘肃定向01 |
7年 |
192,520 |
177,415 |
2023年4月21日 |
专项债券合计 |
|
|
1,202,582 |
1,109,684 |
|
2016年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二期) |
16甘肃债05 |
7年 |
130,000 |
81,106 |
2023年4月18日 |
2016年甘肃省政府定向承销发行的置换专项债券(一期) |
16甘肃定向02 |
7年 |
1,072,582 |
1,028,578 |
2023年4月21日 |
二、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2023年甘肃省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一至二期)、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债券信用级别均为AAA级。在2023年甘肃省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一至二期)、再融资专项债券(一期)存续期内,甘肃省财政厅将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三、中长期经济规划情况
甘肃省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本省实际情况,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制定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研究编制了《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纲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经济和生态、城镇和乡村、发展和安全,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生态优先,更加注重培植动能,更加注重提质增效,更加注重固强补弱,更加注重系统治理,朝着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目标奋勇前进,努力谱写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时代篇章,为甘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二〇三五年现代化建设远景目标:经济综合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迈上更高台阶,进入创新型省份行列;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民营经济和新兴产业占比大幅提升,建成甘肃特色现代化经济体系;文化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文化强省和旅游大省基本实现;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建成法治甘肃、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平安甘肃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巩固,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才与发展需求更加适应,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国家碳排放达峰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美丽甘肃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十四五”发展目标:经济发展取得重要成效,改革开放迈出重大步伐,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达到新水平,人民生活品质普遍改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具体内容参见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四、甘肃省经济、财政、债务有关数据
一、地方经济状况[1] |
2020-2022年经济基本情况 |
项目 年份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 |
9016.7 |
10243.3 |
11201.6 |
地区生产总值速增(%) |
3.9 |
6.9 |
4.5 |
第一产业(亿元) |
1198.1 |
1364.7 |
1515.3 |
第二产业(亿元) |
2852.0 |
3466.6 |
3945.0 |
第三产业(亿元) |
4966.5 |
5412.0 |
5741.3 |
三次产业结构 |
|
|
|
第一产业(%) |
13.29 |
13.32 |
13.53 |
第二产业(%) |
31.63 |
33.84 |
35.22 |
第三产业(%) |
55.08 |
52.83 |
51.25 |
固定资产投资增幅(%) |
- |
11.1 |
10.1% |
进出口总额(亿元) |
372.8 |
490.9 |
584.2 |
出口额(亿元) |
85.7 |
96.9 |
127.3 |
进口额(亿元) |
287.1 |
394.0 |
456.9 |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3632.4 |
4037.1 |
3922.2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33822.0 |
36187 |
37572 |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 |
10344.0 |
11433 |
12165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年=100) |
102.0 |
100.9 |
119 |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上年=100) |
93.9 |
116.4 |
102.8 |
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上年=100) |
95.8 |
118.1 |
100.2 |
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本外币)(亿元) |
20992.7 |
22614.6 |
24896.4 |
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本外币)(亿元) |
22159.4 |
23905.3 |
25389.8 |
二、财政收支状况(亿元)[2] |
(一)近三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
项目 年份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全省 |
省级 |
全省 |
省级 |
全省 |
省级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001.9 |
279.9 |
907.6 |
263.8 |
1026 |
28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4032.6 |
797.4 |
4263.5 |
740.5 |
4400 |
789.5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 |
357.2 |
233.0 |
345.1 |
99.1 |
105 |
93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
168.9 |
129.1 |
215.9 |
41.8 |
313.2 |
208.4 |
转移性收入 |
2979.5 |
3070 |
3188 |
3259 |
2611.6 |
2655.5 |
转移性支出 |
24 |
2613.5 |
24 |
2917.8 |
23.3 |
2391.4 |
(二)近三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
政府性基金收入 |
595.7 |
116.9 |
368.1 |
124 |
606.9 |
132.4 |
政府性基金支出 |
1233.8 |
296.7 |
1454.5 |
316.1 |
921.6 |
201.7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 |
911.2 |
220 |
1152.1 |
194 |
416 |
70 |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 |
137.2 |
- |
91.9 |
- |
119.8 |
- |
(三)近三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4.1 |
6.7 |
25.1 |
6.0 |
10.7 |
5 |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
7.5 |
3.4 |
6.6 |
3.4 |
22 |
3.4 |
三、地方政府债务状况(亿元) |
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 |
6087.5 |
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
639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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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方政府性债务状况
(一)全省债务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底,财政部核定我省法定债务限额6390.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69.3亿元,专项债务3821.5亿元。初步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省政府法定债务余额6087.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424.1亿元,专项债务3673.4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从地区级次看,省级、市级、县级政府债务分别为1919.1亿元、1156.2亿元、3012.2亿元,分别占全省政府债务的31.5%、19%和49.5%。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主要是交通基础设施1396.6亿元,市政建设1101.2亿元,保障性住房769.3亿元,农林水利建设701.7亿元,土地储备293.8亿元,教育288.7亿元,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45.3亿元,科技文化149.6亿元,医疗社保256.4亿元,粮油仓储和物流基础设施68.1亿元,中小银行风险化解426亿元,其他公益性项目490.8亿元等,分别占全省债务的23%、18.1%、12.6%、11.5%、4.8%、4.7%、2.4%、2.5%、4.2%、1.1%、7%、8.1%。
(二)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甘肃省政府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建立了“借、用、管、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切实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风险总体可控。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把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落实党委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工作。成立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部署政府债务管理重点工作,推进防范化解风险各项任务落实。同时,成立省长任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的甘肃省专项债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农林水利项目等9个专责工作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发挥专项债券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
二是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科学分配债务限额。依法设置政府举债的“天花板”,各级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举债规模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债务的,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对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确需政府举借债务的,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各级政府举借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报本级人大批准后执行。研究制定了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科学合理分配新增债务限额,统筹考虑债务风险、财力状况、融资需求等因素,对财政实力强、举债空间大、债务风险低、债务管理绩效好的地区倾斜安排;对财政实力弱、举债空间小、债务风险高、债务管理绩效差的地区少安排或不安排。
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按照疏堵结合、明确责任、规范管理、防控风险、稳步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等制度办法,从限额控制、发行使用、风险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特别是近年来为加强专项债券管理,转发印发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甘肃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关于建立违规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处理处罚机制的通知》等制度办法,在投向领域、用途调整、绩效管理、还本付息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从机制上保障债券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四是积极谋划储备项目,全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紧盯国家专项债券政策要求和使用范围,结合中央和省上重大战略和各领域重大项目规划,指导各级各部门提早谋划、储备符合条件的重大公益性项目。严格执行专项债券禁止类清单,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和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已履行各项法定审批程序的成熟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支付合同等情况,合理确定当年专项债券需求;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严格审查项目合法合规性,客观评估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情况,债券项目评估论证工作得到全面加强。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主要投向交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带动投资明显的领域,为全省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管好用好专项债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做好项目调度工作,逐个环节跟踪进展,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快。提前调度资金,全力保障各地项目资金需求。建立专项债券支出月通报制度,对排名后三位的市州实施预警,督促加快支出进度。坚持调整为例外,不调整为常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债券项目用途。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作为债券项目入库的必备条件,发行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落实还本付息责任,按照“谁申报、谁使用、谁偿还”原则,财政部门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签订《甘肃省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协议》,督促项目单位将项目收益等资金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按时偿付政府债券本息。
六是完善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按照财政部建立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办法,综合运用债务率等风险指标,每年评估各市县政府债务风险,对债务风险预警和风险提示地区进行通报,督促列入风险预警和提示的地区制定化解风险方案,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做到风险早应对、早处置。同时,建立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制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从严整治市县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公开一起。
七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依规公开债务信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各级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若干措施》要求,细化、完善政府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报告中政府债务有关内容。按照财政部信息公开要求,在中国债券信息网、财政部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平台、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全省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省级举债计划和预算调整方案,披露全省债券发行相关信息,以公开促规范。
甘肃省财政厅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