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根据州委组字【2007】132号文件成立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会计制度。
2、人员情况:根据州委秘发(【2010】72)号、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10名。
(1)在职19名,其中县级干部8名,科级干部4名,一般干部5名,工人2名。
(2)离退休人员8名,其中离休干部2名,退休干部6名;遗属1名.
二、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民族理论、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建议。
2、建立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3、宣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配合组织民族自治地方庆典活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拟订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
5、参与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承办社会事业具体事宜。
6、参与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
7、指导各县(市)民族工作,加强与民族乡的联系。
8、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4年决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为3055175.5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基本收入1698097.5元,民族工作事务560000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92078元,农林水事务100000元。
(二)支出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支出为2855001.51元,均为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2923.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2078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000元
(三)“三公”经费
2014年,州民委“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1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零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万元(两辆公务车)。
附件: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支决算明细表
3.三公经费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