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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农牧局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日期:2015-11-04 作者: 来源:

2014年甘南州农牧局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上有关农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党在农牧村的有关方针政策。

2.拟订全州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发展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农畜产品、农牧业生产资料等涉农涉牧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流通等政策制定。

3.组织起草有关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农牧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农牧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4.提出全州深化农牧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牧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牧村土地承包、牧区草场承包、耕地及草场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

5.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牧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全州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牧村合作经济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6.拟订促进农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促进大宗农畜产品流通和农牧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

7.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指导粮食、果蔬、药材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果蔬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8.负责提出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9.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牧业农牧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配合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承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

10.依法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参与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草原鼠虫害的防治和动物疫病防控。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草案。

1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负责防治、控制疫情、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12.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牧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牧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饲草料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管理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牧业统计的工作。

13.发布农牧业和农牧村经济信息,负责农牧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信息服务;制定农牧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州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牧和科技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牧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牧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牧业农牧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牧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14.承担农牧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牧业农牧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原、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15.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制定并实施全州农牧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牧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牧业农牧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16.划定全州农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牧业、循环农牧业等的发展。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提出农畜产品进出口和农牧业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牧业对外经济、贸易促进、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牧业外援、援外项目;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牧业经济发展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看,州农牧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16个直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甘南州农牧局

2.甘南州畜牧学校

3.甘南州畜牧综合实验场

4.甘南州畜牧科学研究所(州畜牧工作站)

5.甘南州草原工作站

6.甘南州草原监理站

7.甘南州玛曲渔场(加挂甘南州渔业技术推广工作站和甘南州土著渔类救护站牌子)

8.甘南州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9.甘南州种子管理站

10.甘南州农业技术推广站

11.甘南州农牧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

12.甘南州农业广播学校

13.甘南州大水种畜场

14.甘南州农村能源与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

15.甘南州农牧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16.甘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

17.甘南州青藏高原特色鱼类保护区管理局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4年,决算收入84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8.76万元,占100%。

2014年,决算支出871.87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656.87万元,占75.3%;项目支出215万元,占24.7%。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2.36万元,占6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4万元,占10.5%;节能环保(类)支出13万元,占1.5%;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25.11万元,占25.8%。

(二)“三公”经费

2014年,甘南州农牧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增加7.82万元,主要为业务下乡、检查工作次数增多,车辆运行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4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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