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2日)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粮食流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州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完善体制机制;组织实施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负责全州粮油供需平衡和粮油市场稳定;负责全州粮食流通行政管理,指导协调全州粮食部门的工作;分解落实省上下达甘南州商品粮购销指导性计划,组织协调州内外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对全州粮食市场供需、价格的检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粮食供求、价格、质量等信息;负责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资质认定。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管理责任,指导协调全州各类政策性粮油供应、应急保障供应及最低收购价粮食购销;承担州级粮油储备管理责任,指导监督储备粮油的收储、轮换和投放;指导县市粮油储备;负责全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规范粮食市场行为,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指导全州粮油仓储管理,负责原粮质量与卫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和颁发州内粮油质量标准。制定全州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州粮食产业化经营;制定全州粮食仓储设施和加工业布局规划,粮食流通体系和参与粮油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全州粮食行业教育培训,指导全行业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保粮技术;负责州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保值增值责任;承担全州社会粮食流通及粮油加工等统计工作;指导全州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1)粮食监督检查科
负责监督检查国家有关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在全州的执行情况;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和军粮、救灾粮地方储备粮轮入、轮出、拍卖等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对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地方储备粮油、全州粮油库存的监督检查,落实粮食经营者最高和最低库存量标准,对粮食经营者原粮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以及上级下达的其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出全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业务培训计划;负责对全州违反粮食监督检查规定的重大案件进行查处,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州粮食流通领域其他工作;负责国家粮食购销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陈化粮购买资格认定及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承担全州军粮供应管理职责;规划军供网点建设;负责全州管理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收购资格的审核和核查颁发;承担粮食购销综合性业务,提出粮食购销、价格政策建议;负责拟定全州粮食购销指导性计划,指导市场收购;组织协调各类政策性粮油购销;负责拟定订单粮食收购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产销区粮食购销协作关系的协调建立和协议签订工作;负责组织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粮食供应。
(2)粮食行业发展科
负责粮食局文秘、机要、档案、后勤等日常工作及行政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粮食局政务工作,制定粮食局工作制度;承办粮食全局性会议、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局务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承担行业管理职能,综合协调粮食行业改革与发展;拟定全州粮食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粮食产业化经营;负责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粮食行业依法行政,负责粮食行业制度建设;承担粮食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拟定全州粮食流通应急方案,提出启动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州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规划,审视和把握我州粮情走势,组织落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负责社会粮油商品流通统计和粮油价格监测及分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全州粮食流通统计进行监督检查。
(3)粮食仓储科
指导全州粮油仓储工作;负责《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贯彻落实;负责粮油质量标准工作,配合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和颁发州内粮油质量标准,规划和指导全州粮食质量体系建设;负责全州粮油仓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按照粮食管理事权,落实粮油储存安全责任制,确保储粮安全、帐实相符;指导全州粮食仓储行业开展“一符四无”粮仓活动,负责全州“一符四无”粮仓的评比和鉴定工作;负责全州科学保粮技术推广及规范;指导农户科学储粮工作,为农村粮食产后减损提供技术等服务;负责落实储备粮油承储资格上报审核,建立并管理储备粮油品质档案;负责春秋两季的普查,储备粮油轮换的检查验收及全州汇总,负责全州储备粮油品质年检工作;下达州级储备粮轮换计划,指导储备粮安全储存管理;负责拟订全州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全州粮食加工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州粮食行业项目建设的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论证和竣工验收上报;负责全州粮食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储备粮库扩建项目工作;负责旧仓的改造,指导并督促企业做好粮油仓库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负责《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统计报表》、《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情况统计表》和《粮油储藏月报表》的统计汇总;负责储备粮轮换运输计划的汇总和衔接,协调安排用于应急保障宏观调控粮油的调运;负责全州粮油保管员、检化验员的资格管理、培训、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不断提高保粮人员的素质。
(4)粮食财资科
指导全州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制定全州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州粮食经济活动的分析;协调税收政策,配合国税、地税部门落实全州粮食购销企业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落实银企联席会议制度,与州农发行协调和解决信贷资金管理和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指导全州粮食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国家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会计制度,指导全州粮食企业统一核算指标口径,正确反映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和盈亏状况;审核、汇总和报送全州粮食企业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指导全州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和监督州直企业单位国有资产;督促指导全州国有粮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负责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请拨、计算、分解和拨补省级储备补贴资金及其他政策性补贴资金;协调配合州财政局,落实粮食企业各种专项资金;指导全州粮食企业内部审计业务;负责州直企业法定代表人任中、离任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和监督州直企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指导州直企业做好产权界定、财产清查、核实资产和内部审计等基础工作;负责州直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工作。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释
(一)基本支出
2015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40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4.9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80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5年项目支出793.7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5年部门安排“三公”经费2.2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
甘南州粮食局
2014年甘肃省财政厅部门预算
(2014年3月28日)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制定全省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省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负责管理省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监督各市州及省直管县预算的执行;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省和省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省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省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财政省直管县改革。
4.负责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国家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监督和控制彩票发行额度,审批彩票发行和销售方案,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制定和实施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甘肃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省政府采购制度,负责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需要全省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省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资产评估师和资产评估事务所业务;按规定管理省属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财务活动。
8.负责办理和监督省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欧洲投资银行和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以及相关的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11.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13.制定全省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4.承办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甘肃省财政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机关和厅属18家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如下:
1.财政厅本级
2.省属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
3.省财政厅预算审核中心
4.省财政厅国库支付中心
5.省财政厅收费票据监管中心
6.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中心
7.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
8.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中心
9.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10.省国外贷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1.省财政厅数据网络管理中心
12.省财政厅会计考试中心
13.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
14.省财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5.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16.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17.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委
18.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19.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4年收入预算8,911.44万元,比上年增加731.29万元,增长8.94%。其中:财政拨款8,911.44万元,比上年增加731.2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编制内调入人员、公开招考录用部分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261.24万元;二是根据国家规定,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罚没票据、医疗票据统一由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出售,收入上缴省级财政。财政票据增设二维码防伪标识,成本及使用量增加,相应增加以收定支支出538.05万元;三是其他专项经费预算减少6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1.基本支出预算3,641.3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40.86%,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1.24万元,增长7.7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85.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3.4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5,270.05万元,占总支出预算59.14%,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70.05万元,增长9.79%,主要是财政票据印制工本费和信息化运行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6.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由省级财政集中统一管理,年初未下达预算,不包含在内),同口径比上年预算减少70.38万元,下降16.48%。
1.公务接待费8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14万元,下降8.19%。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76.76万元,较上年减少63.24万元,下降18.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7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3.24万元。
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州粮食局附表:部门决算公开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