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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环境保护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国家有关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组织起草有关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草案,推进保护区依法行政工作。
3、负责指导协助各县制订渔业渔业资源保护区建设发展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管理工作,建立工作档案。
4、负责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甘南特有水生动物救护、驯养、繁育研究和增殖放流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5、参与涉及渔业资源保护区管辖区域内项目的环评工作,监督管理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依法查处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加工企业污染涉鱼水域的违法案件。
6、负责救护伤病、搁浅或误捕的水生保护物种,依法处置保护区内违法电、炸、毒鱼和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使保护区渔政管理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特有鱼类保护区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9月,内设2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和财务室。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州农牧局管理。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3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84万元,公用经费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14万。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130104款事业运行支出38.84万元;2130135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14万元;2130110款执法监管6万。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16年部门决算按经济指标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29.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81万元,津贴补贴:23.79万元,绩效工资:1.09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2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65万元,奖励金:1.5万元,住房公积金:5.47万元。
3、商品服务支出1.53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印刷费:0.1万元,取暖费:0.8万元,差旅费:0.19万元,福利费:0.24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为0万元,都与去年持平,没有增减。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
3、会议费0万元;
4、培训费0万元;
五、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年度事业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与2015年相比无增减。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有关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部门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奖金、各类社会保险等);二是商品服务支出(即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旅差费、福利费等);三是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等)。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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