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州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州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三)推进全州文化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积极争取和引进文化广播影视项目,指导、监督全州文化广播影视重点基础社会建设。
(四)承担全州文化、影视艺术事业指导、管理职责。
(五)承担全州公共文化事业管理职责,指导全州各类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古籍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对全州文化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文化产业业绩年度考核。
(七)拟定全州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艺术培训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对全州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全州动漫、网络游戏的监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管理全州公用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馆发展工作,指导图书文献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九)管理全州广播电影电视盒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和科技工作,负责并监督全州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负责全州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申报。
(十一)管理全州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和公用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二)拟定全州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查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案件。
(十三)负责全州印刷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新闻出版版权行业协会工作。
(十四)负责全州著作权管理工作,查处著作权案件。
(十五)指导和管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全州文物。
(十七)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十八)编制全州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各类人才培养规划和管理队伍建设并指导实施。
(十九)安规定编制全州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划拨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
(二十)宏观指导、管理州直文化、广播影视单位,归口管理全州文化社团资格审查。
(二十一)归口管理全州对外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和工作和文物、博物馆外事工作。
(二十二)承担华夏文明创新区建设有关工作任务。
(二十三)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四)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甘南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公共文化科、文物管理科、市场出版可科、规划财务科、宣传艺术科、“扫黄打非”办公室、技术管理科、传媒机构管理科、文化产业科
三、部门决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安排基本支出141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27.76万元,公用经费190.03 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安排项目支出6068.94万元,其中
1.2070104图书馆项目326.60万元;
2.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5632.28万元;
3.2070204文物保护50.00万元
4.2070499其他新报出版广播影视支出60.06万元
(三) 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70101行政运行746.39万元;2070405电视211.90万元;2070406电影156.44万元。
(四) 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及福利支出:713.88万元;
2.商品及服务支出:165.09万元;
3.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513.88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24.9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 编制范围
2017年 “三公”经费17.7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为15.87万元,公务接待费1.92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1.9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5.87万元;
3.会议费1087万元;
4.培训费2.45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3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8、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是相对于收益性支出而言的,是指取得的财产或劳务的效益可以及于多个会计期间所发生的那些支出。这类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先计入资产类科目,然后,再分期按所得到的效益,转入适当的费用科目。即先将其资本化,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等。如房屋构筑物、专用设备、办公设备等。
附件:甘南州文广新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甘南州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