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发布全州公安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制定我州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管理全州公安工作,承担对全州公安机关直接指挥、下达指令的责任。
2.组织、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搜集工作;承担侦办危害国家安全重大案件的责任,制定相应对策。
3.负责督导全州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事故的侦查与处置,按照案件管辖分工,承担对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重大事故进行侦查处置的责任。
4.负责全州公安机关依法开展治安管理工作,查处违反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配合县市委、市政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及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5.承办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预算部门包括政治部、办公室、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警察支队、刑事警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禁毒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法制支队、科技信息信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反恐怖支队、特警支队、情报中心、指挥中心、警务保障科、纪委、审计科21个机构。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相应支出,故表8为空。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90637987.96元,支出总计98596846.54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6457856元、下降6.6%,支出增加2340761.34元、上升2.4%。主要原因是:①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②支出工程建设款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90637987.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637987.96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8596846.54元,其中:基本支出55742969.32元,占 56.54%; 项目支出42853877.22元,占43.46%。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583875.69元,较上年减少7958858.58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信息化建设部分项目需跨年度完成。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0637987.96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7856元,下降6.6%。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经费减少。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596846.54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40761.34元,上升2.4%。主要原因信息化建设部分项目需跨年度支付。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安安全支出95086649.58元,占96.43%.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10196.96元,占5.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42969.32元。其中:人员经费44122988.96元, 较上年增加2844618.5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岗位津贴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11619980.36元,较上年减少3192863.64元,主要原因是大力压减公共安全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53482.88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517.12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车辆运行费减少,大力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85307.88元,主要用于侦办各类案件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68175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6517.12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接待业务减少,大力压减“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36辆执法执勤车辆,车均运行维护费44036元;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共计939人。人均接待费72.60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19980.36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192863.64元,下降21.55%,主要原因是我厅大力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3(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5.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0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1.2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州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